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20—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55,499,623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1月1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物产中大”)于2019年7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5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61,336,483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三)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发行158,613,861股股份、向厦门国贸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58,415,841股股份、向马钢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51,287,128股股份、向湖南华菱恒深十一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91,089,108股股份、向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79,207,920股股份、向杭州奋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61,440,221股股份、向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55,445,544股股份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共计3,815,273,096.15元人民币,新增股份已于2019年11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四)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得转让,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
二、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发行后,公司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755,499,623股,总股本由4,306,682,417股增至5,062,182,04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755,499,623股,无限售条件股份4,306,682,417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分别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国贸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马钢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恒深十一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奋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7名特定投资者。
上述7名发行对象均承诺,其于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所认购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限售期满以后股份转让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因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限售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有关股份限售的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物产中大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物产中大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55,499,623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1月11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