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驰泰量化价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 2020-11-04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认购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 投资标的:驰泰量化价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类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投资期限:不超过三年

  ● 风险提示:本次所投资的基金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存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损失风险、基金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税收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基金本身面临的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投资标的的风险等。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盈科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科汇金”)拟以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广西御万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御万”)的名义使用自有资金认购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驰泰”、“管理人”)管理的驰泰量化价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驰泰一号”、“本基金”)2,000万元的份额,通过驰泰一号参与投资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长盈精密,股票代码:300115)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二)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并经2020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要求,公司需履行对外披露义务。

  二、交易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一)基金管理人

  公司名称: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511527513;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第6层04A单元;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钱明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5年8月12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100%股份。

  上海驰泰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P1032998。

  上海驰泰与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经对上海驰泰进行失信情况查询,上海驰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基金托管人

  公司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784445;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何如;

  注册资本:人民币820,000万元;

  成立时间:1994年6月30日;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股票期权做市;

  主要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33.53%股份,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持21.38股份。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经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失信情况查询,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基金认购方

  公司名称:广西御万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5LT3U;

  住所:广西钦州市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智慧园4#研发楼1层01室D0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詹志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8年7月28日;

  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展服务,财务咨询;

  主要股东: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盈科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100%股份;

  广西御万实际控制人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对广西御万进行失信情况查询,广西御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及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驰泰量化价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基金类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运作方式:定期开放;

  4、投资目标: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本基金财产的增值;

  5、投资范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包括网上、网下定增及网上、网下新股申购)、期权、债券、债券逆回购及其它金融产品;沪港通、深港通股票交易;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等挂牌交易的期货、期权产品及其它金融产品;在银行间市场挂牌交易的金融产品;央行票据;融资融券;证券转融通出借;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现金;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6、投资策略:复合策略;

  7、初始销售面值:本基金份额的初始销售面值为人民币1.000元/份;

  8、投资限制:本基金存续期内,基金总资产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200%;

  9、投资禁止行为:承销证券;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利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投资者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利益输送;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以及本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10、存续期限:本基金的存续期限为5年,自本基金成立日起算;

  11、基金管理人:上海驰泰;

  12、托管机构:本基金的托管人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

  13、私募基金服务机构和募集账户监督机构:

  (1)本基金的私募基金服务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登记编码为:A00003);

  (2)本基金的募集账户监督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该基金份额认购、未在基金管理人中任职。

  (二)基金份额的认购、付款期限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应与管理人和托管人签订基金合同,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方式足额缴纳认购款项。认购的具体金额和份额以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者初始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不含认购费)(《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可不受该金额限制),并可多次认购,认购期间追加认购金额应为10万元的整数倍。

  投资者应在签署本合同之后3个工作日内从在中国境内银行开立的自有银行账户划款至本基金的募集账户,且划款时应在备注中注明认购的基金名称及份额类别(如适用)

  (三)基金的成立与备案

  1、基金的成立

  本基金募集结束后,管理人应将所有净认购资金划转至托管账户。托管人核实到账情况后,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资金到账通知书,到账日即为基金成立日,当满足基金成立条件时,基金成立。如管理人对基金成立日做出调整的,应于募集资金到达托管账户后3个工作日内向托管人出具书面说明,对成立日进行调整。管理人调整后的成立日应不早于净认购资金划转至托管账户之日,不得晚于基金首次投资划款日,否则托管人有权视为无效。托管人职责自基金成立日起生效。

  2、基金的备案

  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募集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私募基金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后方可进行投资运作。

  (四)基金的申购、赎回与转让

  本基金自成立之日起,每个自然月的第1个工作日为固定开放日。固定开放日投资者可以申购参与本基金,也可以申请赎回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设置临时开放日,临时开放日既允许申购,也允许赎回。在本基金存续期内,除开放日外的期间为封闭期,在此期间管理人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

  1、申购和赎回的价格、方式和原则

  (1)申购基金份额的,每份基金份额申购价格按当期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拟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应当于开放日之前(含开放日当日),向募集机构提交书面申购申请,并向募集账户交付申购资金。管理人于T+3日内对于截至T日的申购申请进行确认(管理人确认前应自行完成投资冷静期或投资冷静期及回访确认)。开放确认日之前仍未确认成功的申购申请,视为申购失败,募集机构应于开放日后5个工作日内将该投资者的全部申购款项退还投资者。

  (2)赎回价格以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拟在当期开放日赎回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应于开放日之前(含开放日当日)向募集机构提交书面赎回申请,管理人于开放日当日正式受理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时,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按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2、申购、赎回的程序及费用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3)申购款项的支付、赎回款项的划付;

  (4)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及赎回费用。

  3、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本基金存续期间,经基金管理人书面同意,份额持有人可以依法向合格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但转让完成后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资产净值不得低于100万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份额的转让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要求,并按照管理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履行必要的手续。基金份额转让期间及转让完成后,持有本基金份额的份额持有人数量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25%年费率计提。

  3、私募基金服务机构的服务费:

  本基金的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25%年费率计提。

  4、业绩报酬:管理人不收取业绩报酬。

  5、基金的税收: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六)基金的收益分配

  1、可供分配利润构成

  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是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2、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存续期内,由管理人决定是否进行收益分配以及收益分配的次数;

  (2)本基金由管理人决定收益分配基准日及收益分配发放日;

  (3)本基金每一份额享有同等的分配权;

  (4)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的份额净值减去每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1.00;

  (5)收益分配比例:由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决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收益分配方式

  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或红利转份额,每位投资者获得的分红收益金额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差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的损益。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为广西御万的主营业务之一,目的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通过与专业投资机构的合作,有助于提高公司投资管理、投资风险控制的水平和把握投资行业发展的信息与趋势。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所投资的基金属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存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损失风险、基金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税收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基金本身面临的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投资标的的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过程中,公司将不断加强对国内外经济政治形势和环境、国家相关政策、国内外相关市场变化的关注和研究,加强与基金管理人的沟通,及时根据外部各项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投资进行调整;

  2、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监督工作,定期获取基金运营报告,对基金运营开展持续的跟踪和分析,及时了解基金投资方向及运营情况,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投资收益。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驰泰量化价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