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0-11-04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1月0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6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  (3)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5)咨询办法: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citicprufunds.com.cn  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4日

  关于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0月28日发布的《关于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信诚沪深300A份额与信诚沪深300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信诚沪深300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整改前,信诚沪深300A份额、信诚沪深300B份额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交易,期间,信诚沪深300A份额、信诚沪深300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2、本基金整改将信诚沪深300A份额与信诚沪深300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信诚沪深300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整改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转型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