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1 证券简称:*ST飞乐 公告编号:临2020-1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0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田林路142号华鑫慧享中心2楼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鑫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李军因公出差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案,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议案均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田海星、沈峻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51 证券简称:*ST飞乐 编号:临2020-140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在上海市田林路142号华鑫慧享中心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独立董事李军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梁荣庆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李鑫先生主持,会议出席董事人数及召开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由于董事会成员的调整,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应组成人员进行调整,选举翁巍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张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陈云麒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陆晓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调整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李鑫、梁荣庆、温其东、金新、翁巍,主任委员为李鑫。
2、审计委员会成员:伍爱群、李军、梁荣庆、张虎、苏耀康,主任委员为伍爱群。
3、提名委员会成员:梁荣庆、李军、温其东、金新、陈云麒,主任委员为梁荣庆。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温其东、伍爱群、李军、金新、陆晓冬,主任委员为温其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