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10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7栋B座3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宪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同意《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94)及相关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0年10月23日起,最晚不超过2021年10月22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内容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95)和《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在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且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相关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根据前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及相关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召集公司全体股东于2020年11月11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议以及上一次董事会议审议的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8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10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7栋B座3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尊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监事同意《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0年10月23日起,最晚不超过2021年10月22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4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人民币44,798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08.78%,主要系本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人民币3,675万元,较上年末减少59.08%,主要系本期票据到期托收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人民币1,204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27.73%,主要系本期已背书未到期银行承兑票据增加所致。
4、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人民币2,963万元,较上年末增加32.52%,主要系本期预付原材料款增加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人民币7,660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75.65%,主要系本期重庆项目厂房工程建设所致。
6、无形资产期末余额人民币15,380万元,较上年末增加98.84%,主要系本期增加总部大楼土地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人民币638万元,较上年期末增加31.04%,主要系本期总部办公地址搬迁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人民币2,558万元,较上年末减少57.33%,主要系本期总部土地款结转无形资产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人民币828万元,较上年末减少30.02%,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末计提年终奖金所致。
10、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人民币2,616万元,较上年末减少39.56%,主要系本期支付并购余款所致。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人民币217万元,较上年末减少60.24%,主要系本期偿还长期应付款所致。
12、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人民币2,040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040万元,主要系本期增加长期银行贷款所致。
13、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人民币62,678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16.80%,主要系本期非公开发行股份所致。
14、投资收益1-9月较上年同期减少379万元,降幅97.26%,主要系本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金额下降所致。
15、信用减值损失1-9月较上年同期变动32.44%,主要系本期收回应收款项所致。
16、营业外支出1-9月较上年同期增加55万元,增幅333.20%,主要系本期公司疫情期间捐款增加所致。
17、所得税费用1-9月较上年同期增加427万元,增幅511.11%,主要系本期公司利润增加所致。
1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月较上年同期增加2,474万元,增幅109.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月较上年同期增加2,543万元,增幅163.63%,主要系本期公司募投项目逐步投产及5G相关材料出货量增加所致。
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934万元,增幅135.88%,主要系本期货款收回所致。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055万元,降幅45.52%,主要系本期支付土地款、支付并购款以及重庆项目厂房工程建设所致。
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7,488万元,增幅11,964%,主要系本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建设的年产5000吨液晶高分子(LCP)材料项目建成投产。公司现已具备年产8000吨LCP材料能力。
2、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审核通过并取得核准批复文件。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发行工作。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25号)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1,960.8万股,不涉及老股转让,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24元(人民币元,下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59,609,920元,扣除发行费用30,077,677.3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9,532,242.62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6月20日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17000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77,532,242.62元用于“总部基地项目”及“支付德清科赛51%股权部分收购价款”,其中20,400,000.00元用于支付浙江德清科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51%股权收购的剩余价款,57,132,242.62元用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2,315.45万元(包含前期自有资金投入),2020年1-9月使用募集资金9,136.79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300.00万元,募集资金活期存款余额为人民币242.4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8号)核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沃特股份”)于2020年9月向1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14,441,29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7,999,752.63元,扣除发行费用10,382,554.5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617,198.12元。主承销商将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后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20]第00119号《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以下简称《验资报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将募集资金24,340.00万元用于“特种工程塑料聚酰胺10,000吨/年、特种工程塑料聚砜10,000吨/年项目(一、二期)”,10,421.72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宪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