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0-08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曼石油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装备集团”)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曼装备集团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将前次开具的预付款保函延期,预付款保函金额为5,746,064.40美元(约合4,071.95万人民币),并由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继续提供担保。截至目前,公司为中曼装备集团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670.22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曼装备集团于2020年5月6日与埃及中萨钻井自由区有限责任公司(SINOTHARWA DRILLING COMPANY L.L.C Free Zone,以下简称“中萨钻井公司”)签订了石油装备销售合同。按照合同规定,中曼装备集团需向中萨钻井公司提供该项目的预付款保函。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为中曼装备集团开具了上述预付款保函,保函金额为5,746,064.40美元(约合4,071.95万人民币),期限至2020年10月25日止,由公司为上述预付款保函提供了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具保函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按照中萨钻井公司要求,上述预付款保函期限需延期至2021年1月25日止,中曼装备集团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将前次预付款保函期限延期至2021年1月25日止,并由公司为上述预付款保函继续提供担保。
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6月28日和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本次担保金额在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中曼石油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江山路3998号飞渡路2099号1幢3层
3、法人代表:李春第
4、注册资本:39,000万人民币
5、与公司关系:中曼装备集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曼装备集团资产总额109,467.29万元,负债总额67,670.99万元,净资产41,796.30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60,997.82万元,净利润825.4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0年6月30日,中曼装备集团资产总额117,380.57万元、负债总额75,273.68万元、净资产为42,106.89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1,802.10万元、净利润310.5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名称: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债务人:中曼石油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4、最高担保金额:4,500万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四、累计担保数额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9,400.23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89%,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孙公司。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