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音转债”赎回实施 及停止交易的第十二次提示性公告 2020-10-17

  证券代码:002793         股票简称:罗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0-097

  债券代码:128043         债券简称:东音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东音转债”赎回登记日:2020年11月2日

  2、“东音转债”赎回日:2020年11月3日

  3、“东音转债”赎回价格:100.25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且当期利息含税)

  4、“东音转债”停止交易日:2020年10月19日

  5、“东音转债”停止转股日:2020年11月3日

  6、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0年11月6日

  7、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0年11月10日

  8、“东音转债”持有人持有的“东音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9、风险提示:截至2020年10月16日收市后,“东音转债”收盘价为212.56元/张。根据赎回安排,截至2020年11月2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东音转债”将按照100.25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东音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2020年10月16日收市后距离2020年11月2日(可转债赎回登记日)仅有11个交易日,根据安排,截至2020年11月2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东音转债,将被强制赎回,特提醒“东音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99号”文核准,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日公开发行了281.32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28,132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385号”文同意,公司28,132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8月2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东音转债”,债券代码“128043.SZ”。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东音转债的转股期限为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19年2月11日至2024年8月2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3.47元/股。

  2018年11月4日和2018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东音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1.4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8年11月21日生效。2019年4月24日,公司因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东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1.43元/股调整为11.13元/股。2019年9月23日,公司因实施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东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1.13元/股调整为6.55元/股。2020年4月8日,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新发行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东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6.55元/股调整为6.27元/股。2020年6月23日,公司因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东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6.27元/股调整为6.22元/股。

  二、本次赎回情况概述

  1、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本次触发赎回的情形

  公司股票自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9月21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东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22元/股的130%(含130%)即8.09元/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0年9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东音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东音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东音转债”。

  三、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25元(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含税),当期利率1%),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赎回价格计算过程:100+100*1%*92/365=100.25元/张

  2、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东音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对于持有“东音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对于持有“东音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3、赎回对象

  截至2020年11月2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东音转债”持有人。

  4、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9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东音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2020年10月19日为停止交易日。2020年11月3日为“东音转债”赎回日。自2020年11月3日起,“东音转债”停止转股。2020年11月3日为“东音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止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0年11月2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东音转债”。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东音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公司将根据中登公司的付款通知,提前将届时未转股的“东音转债”应付本金和利息划入中登账户,由中登公司向投资者划款。

  (3)2020年11月10日为赎回款到达“东音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东音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东音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4)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其他说明

  1、“东音转债”自2020年10月19日起停止交易,自2020年11月3日起停止转股。除此之外,赎回公告发布日至赎回日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东音转债”可以正常交易和转股。

  2、“东音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 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93         股票简称:罗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0-098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

  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作为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用名为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次调整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后(详情见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中泰证券指派孙建华先生、欧顺先生担任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近日,公司收到中泰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通知》,原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孙建华先生因个人工作调动原因已从中泰证券离职,无法继续作为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于持续督导期间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履行相应职责,中泰证券决定孙建华先生不再担任持续督导期间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相关工作由薛冰女士接替,继续履行相应职责。薛冰女士2016年加入中泰证券,现任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战略客户部董事总经理,曾主持并参与鸿禧能源IPO等项目,拥有踏实勤勉的工作态度及良好的沟通理解能力。

  本次调整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于持续督导期间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薛冰女士和欧顺先生。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