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成都天府辰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0-10-17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0-1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天府辰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悦置业”,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九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辰悦置业向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各申请了人民币9.5亿元借款,用于天府大悦城项目开发建设。

  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地产”)与建设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辰悦置业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农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辰悦置业在借款合同项下的8.95亿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上述担保事项已履行大悦城地产相关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都天府辰悦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注册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顺圣路178号,注册资本为4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田佳琳。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房屋租赁;酒店管理;停车场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目前,辰悦置业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成都天府辰悦置业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银行《保证合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本金金额:9.5亿元。

  3、担保范围: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辰悦置业应向建设银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建设银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农业银行《保证合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本金金额:8.95亿元。

  3、担保范围:保证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辰悦置业和大悦城地产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担保期限: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为辰悦置业与建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辰悦置业与农业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的8.95亿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其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

  2、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持有辰悦置业100%的股权,辰悦置业已纳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3,833,919.15万元,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97.51%(占净资产的比重为90.12%)。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174,119.15万元,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63.52%(占净资产的比重为74.6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659,800.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33.99%(占净资产的比重为15.51%)。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相关决策文件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