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20-10-17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0-056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关晓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秋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1] 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2个百分点

  [2] 年初至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64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0-054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0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10月16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一、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林证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056华林证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公司发行次级债券,在取得股东大会及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条件下,按照下列条款及条件发行次级债券:

  1、发行规模:本次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

  2、发行方式及对象:按相关监管要求,本次发行次级债券以公开或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监管机构认可的投资者发行,在发行规模内可选择分期或者不分期发行方式。具体发行方式和各期金额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3、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次级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和品种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债券发行前根据有关法律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次级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发行的次级债券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

  6、展期和利率调整:本次发行的次级债券如需展期或进行利率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7、清偿顺序:本次债券的清偿顺序在普通债务之后,股权资本之前。

  8、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和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

  9、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次级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若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

  10、上市和转让场所:具体上市和转让场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1、偿债保障措施:在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决定公司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2、有关授权: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及实施本次发行次级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具体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债券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发行方式、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展期和利率调整、是否设置赎回或回售条款、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担保安排、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3)决定聘请本次发行必须的中介机构;

  (4)为本次发行的次级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办理本次发行的次级债券上市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次级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本次发行,但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7)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8)办理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9)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最近一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授权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若在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之前未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和地点,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0-055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0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10月16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一、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林证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056 华林证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