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 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2020-10-17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20-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公司控股股东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控股”或“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小强先生及新昌县宏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盛投资”)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4,574,36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截至2020年10月15日,美盛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大股东在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2020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美盛控股关于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美盛控股、赵小强及宏盛投资减持股份情况

  

  2、美盛控股、赵小强及宏盛投资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美盛控股承诺:2012年9月11日美盛控股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宏盛投资在美盛文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对于其持有的股票流通自愿承诺限制,限制流通期限是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于对公司文化生态圈构建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文化生态化运作的发展信心,承诺自公司上市起48个月内锁定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即2016年9月11日前,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

  美盛控股和宏盛投资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所作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说明

  1、 截至目前,美盛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减持计划,与已披露减持计划一致。

  2、 本次减持计划持续期间, 美盛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继续履行承诺, 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遵照规定执行。

  3、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 美盛控股及宏盛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