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矿冶分公司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的公告 2020-10-17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收到下属矿冶分公司报告,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陕E环罚〔2020〕9号),主要是因现场检查时发现:作为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未建立土壤排查制度、2019年未向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相关监测数据;拉运渣土车辆及矿车运输车未加盖棚布、道路抛洒、扬尘严重,倒装站矿石装卸点未完全封闭;西川排土场坡面加盖的防风抑尘网已风化破损,部分坡面和顶部未覆盖。

  针对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指出的问题,公司矿冶分公司高度重视,积极建立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委托资质检测服务机构开展环境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公示,进一步加强抑尘系统管理,有效解决了扬尘污染问题,整改效果明显。渭南市生态环境局鉴于矿冶分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积极,采取的防尘措施有力,效果明显,且未造成大的环境污染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六条第一项、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五项之规定,决定对上述违法行为罚款30万元。    上述处罚未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以此为鉴,积极推进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扎实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