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由董事长 万跃楠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务的公告 2020-10-17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代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3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由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月十七日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

  更新、完善身份信息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要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将持续推进投资者身份信息完善工作,加强客户身份识别。本公司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投资者

  1、若您的身份证件是第一代身份证(15位)、身份证过有效期或者存在其他身份证件信息错误(姓名含非法字符、身份证号不规范、证件类型不准确)的情形,请您持当前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及时前往基金账户开立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更新手续。

  2、若您身份基本信息缺失、无效的,在提交交易申请前,应完善、更新身份基本信息。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等非自然人投资者

  1、本公司需登记核实法人、其他组织客户的身份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客户如营业执照信息变更或者换领新版营业执照,应持变更后营业执照或新版营业执照办理业务并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

  2、非自然人客户应及时提供、更新相关受益所有人、实际控制人信息和资料。

  本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视情况对身份信息错误或缺失、无效的账户采取提醒、限制或中止办理业务等措施,请您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基本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若您的账户被采取限制措施,您可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办理身份基本信息完善手续,完善后我们将为您解除账户限制。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官网(www.changanfunds.com)、本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长安基金微理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0-9688)咨询有关详情。

  特此公告。

  附: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范围

  自然人客户: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

  机构客户:名称、住所、经营范围;依法设立或经营的证照类型、号码和有效期限;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办理业务人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姓名、身份证明文件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明文件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