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市场化安排”展示注册制包容性 科创板企业“集齐”七套IPO标准 2020-10-17

  本报记者 包兴安

  注册制设置多元包容的发行上市条件激发了处在不同发展模式、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积极申请上市的热情。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Wind数据统计显示,截至今年10月16日,科创板上市企业增至185家,其中有155家企业选择了第一套上市标准“市值+净利润/收入”;6家企业选择了第二套标准“市值+收入/研发投入占比”;1家企业选择了第三套标准“市值+营收+现金流”;15家企业选择了“市值+收入”的第四套标准;5家企业选择了第五套“市值”标准;另外,还有2家选择红筹企业标准、1家选择特殊差异表决权标准。

  10月15日,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有关工作情况时表示,证监会从实际出发,初步建立了“一个核心、两个环节、三项市场化安排”的注册制架构。其中,“三项市场化安排”为:设立多元包容的发行上市条件、建立市场化的新股发行承销机制、构建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审核注册机制。

  “注册制设置多套上市标准,可以支持不同成长阶段和不同类型的好的企业上市,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巨丰投顾投资顾问总监郭一鸣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从科创板申报企业的审核情况看,据Wind数据统计显示,按上市标准统计,截至10月16日,有381家申报企业选择第一套上市标准;13家申报企业选择第二套标准;3家申报企业选择第三套标准;26家申报企业选择第四套标准;14家申报企业选择第五套标准;另外,还有5家申报企业选择红筹企业上市标准、3家申报企业选择特殊表决权上市标准。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设立多元包容的发行上市条件,是要吸引更多创新型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从而提高对科创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吸引更多海外上市的创新型企业回归。

  建立市场化的新股发行承销机制也是注册制改革的亮点之一。

  郭一鸣表示,新股发行承销是拟上市企业登陆资本市场的重要环节,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推进,市场化的询价、定价、配售制度取得积极效果,有效促进了新股合理定价。有助于充分发挥市场询价和定价机制,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证监会最新数据显示,目前科创板发行市盈率中位数为48倍,创业板注册制首批企业发行市盈率中位数为38倍,基本符合市场预期。

  “建立市场化的新股发行承销机制,意味着要让新股发行承销更加公开透明,更好地发挥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引导IPO环节更加公正公平。”刘向东说。

  与此同时,随着审核注册的标准、程序、过程、结果公开透明,大大缩短了企业上市等待的时间,审核注册效率明显提高,企业从受理申请到完成注册平均用时5个多月。

  郭一鸣表示,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审核注册机制,使得IPO过程提效加速,既增加了审核的约束力,同时又能把好审核关,选出好的公司,进而提升市场总体质量,推动市场健康发展。

  刘向东认为,从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的角度看,构建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审核注册机制,可以使得企业上市融资更加便利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