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20-101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华金证券-大名城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0]2235号)(以下简称“本函”)。现就无异议函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华金证券-大名城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本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本函有效期内按照报送上交所的相关文件完成发行。
二、 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前,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投资价值、投资决策判断等重大事项或拟变更计划说明书相关内容,或者管理人于取得无异议函3个月后发行的,公司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报告。
三、 公司应当在完成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格式向上交所报告发行情况,并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申请挂牌转让。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无异议函的要求,在无异议函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专项计划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