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5 证券简称:文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932号摩根道8栋403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姜洪东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5人,其中:独立董事孙宏斌、独立董事杨璐、董事杨强、董事段荣华、董事骆东、董事刘俊峰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宁德稳、监事黄上途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彭炜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解散注销文山平远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关联交易议案,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关联股东,所持146,719,000股股份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岱松、杜康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