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1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控股”或“控股股东”)。
● 本次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共计9500万元,宋都控股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建午先生均就本次担保事项签订了《反担保合同》,以信用保证担保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4.27亿(不含本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8.81%,对宋都控股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7.20亿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02%。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过去12个月与宋都控股进行的交易:过去12个月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借款累计发生额29.61亿元,公司为宋都控股提供担保累计担保发生34.93亿元,宋都控股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均对上述担保提供了反担保。除上述反担保外,宋都控股向公司提供担保累计发生额为11.78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控股股东宋都控股融资需要,近日宋都控股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以下简称 “债权人”或“杭州银行”)签订了融资配套协议,融资金额9,5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集团”或“出质人”)与债权人签订了《质押合同》,以定期存单质押形式为前述主债权项下提供质押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共计9,500万元。
2020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报的《关于预计相互担保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方为宋都控股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拟以存单质押形式提供担保金额为35亿,拟以信用保证方式提供担保金额
为6亿,宋都控股为公司方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50亿元。双方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一次或分次使用对方提供的担保金额。在不超过已审批总额度的情况下,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临2020-051、临2020-053及临2020-061号公告)。
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即2020年5月26日)起至今公司以存单质押形式对宋都控股提供担保金额为13.02亿元(不含本次)。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采荷嘉业大厦3幢201室
法定代表人:俞建午
注册资本:3,6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97614164X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服务: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批发、零售:建材,金属材料;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指标(单位:亿元):
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股占比为公司总股本的35.01%,系公司关联法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存单质押担保
2、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与股东方实施互保以来,双方合作情况良好,从未发生过逾期借款和逾期担保的情形,亦没有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宋都控股未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形,且上述关联交易有相对应的反担 保措施,同意该担保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按有关规定提交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提 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相互 担保计划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股东方实施互保以来,双方合作情况良 好,从未发生过逾期借款和逾期担保的情形,亦没有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该项 担保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有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同意该担保事项。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相互担保行为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加强与股东方的沟通,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另外,公司还将通过其他措施以有效规避风险和保障公司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4.27亿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8.81%,其中对宋都控股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7.20亿元(不含本次)(包括以存单质押形式担保的总额为33.25亿元及以信用保证形式担保的总额为3.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02%。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109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于2020年9月28日出具的《关于对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0】2181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载明公司由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9.2亿元的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无异议函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无异议函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110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比例达到总股本的4%
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0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19-077号、临2019-079号和临2019-081号公告)。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7月23日实施完毕。鉴于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公司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3.77元/股调整为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3.73元/股,并于2020年7月24日披露了《宋都股份关于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0-080号公告)。2020年8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的议案》,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7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95元/股。并于2020年8月13日披露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0-085号、临2020-087号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1、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2、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数量为56,576,82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4.22%,成交的最低价格为2.72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4.1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10,635,698.23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回购方案。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实施股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111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代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集团”)作为承包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于2020年9月30日与嘉善县长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单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签订了《全过程代建开发合同书》。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善智苑公寓房项目(木业大道安置地块)全过程代建开发(第二次)
建设地点: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木业大道东侧,民辉路北侧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305,58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1,928㎡,地下车库建筑面积83,660㎡,拟用地面积92,470.2㎡
工程造价:95,683.882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含代建服务费)为89,572.1226万元。
代建费率:3%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的中标是公司对品牌输出、管理输出的代建业务加大拓展力度的体现,符合公司积极推进代建业务的发展战略。项目将纳入公司项目运营管理体系,使代建业务风险可控。
三、备查文件
《全过程代建开发合同书》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