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0-060
股东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公司股东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牧股份”)计划自披露减持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329,53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2020年5月20日,公司在上述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2020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中牧股份出具的《关于减持金达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中牧股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中牧股份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8,264,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中牧股份减持的6,264,820股来源于中牧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2,000,001股来源于中牧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公司股份。
中牧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864,821股,其中,6,264,820股来源于中牧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1,600,001股来源于中牧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公司股份。中牧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价格区间为20.01元/股~45.30元/股。中牧股份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400,000股,均来源于中牧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公司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减持期间,中牧股份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中牧股份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依据有关规定,中牧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018年8月13日~2019年8月13日,中牧股份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7,043,323股公司股份,不受前述规定限制。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中牧股份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的股东非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金达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