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标题及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丹邦”)为此项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2076027R
3、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朗山一路丹邦科技大楼
4、法定代表人:刘萍
5、注册资本:54,792万元
6、成立日期:2001年11月20日
7、营业期限:2001年11月20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开发柔性覆合铜板、液晶聚合导体材料,高频柔性电路、柔性电路封装基板、高精密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器件、二维半导体材料、聚酰亚胺薄膜、量子碳基膜、多层石墨烯膜、屏蔽隐身膜,提供自产产品技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柔性覆合铜板、液晶聚合导体材料,高频柔性电路、柔性电路封装基板、高精密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器件、二维半导体材料、聚酰亚胺薄膜、量子碳基膜、多层石墨烯膜、屏蔽隐身膜。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492,634,263.05元,负债总额为757,273,990.7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1,735,360,272.32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347,148,108.89元,利润总额16,118,034.5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335,035.40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2,519,076,805.91元,总负债为786,222,898.2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32,853,907.71元。2020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34,646,854.08元,利润总额为1,231,219.9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5,962.10元。
10、经查询,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的保证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担保范围:
(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和其它应付款项。
(2)债权人为实现保证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3)保证人在保证协议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其他款项。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有不同的到期日,则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根据不同的到期日分别计算。
具体内容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对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
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提供担保总额为6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为公司向银行贷款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累计反担保总额为600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91%。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6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标题及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丹邦”)拟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以拥有的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高新住宅18栋404-706共计21套房产为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做抵押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92457713J
3、住所: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北部工业城C区BC-18
4、法定代表人:刘萍
5、注册资本:15,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09年8月25日
7、营业期限:2009年8月25日至2059年08月25日
8、经营范围:设立研发机构,研究、开发新型电子元器件产品,生产和销售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频率控制与选择元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多层挠性板、封装载板)、聚酰亚胺薄膜、量子碳基膜、多层石墨烯膜、屏蔽隐身膜,并提供上述产品的技术咨询及相关配套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东丹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522,209,081.86元,负债总额为352,671,250.37元,净资产为1,169,537,831.49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231,959,792.35元,利润总额为8,142,773.01元,净利润为9,726,244.64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广东丹邦资产总额为1,548,053,903.12元,负债总额为369,044,222.43元,净资产为1,179,009,680.69元。2020年1-6月营业收入为93,636,587.63元,利润总额为10,076,511.47元,净利润为9,471,849.20元。(2020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10、与公司的关系:广东丹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1、经查询,广东丹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的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2、担保方式:公司以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高新住宅18栋404-706共计21套房产做抵押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相关期间:抵押期间经与银行协商确定;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有不同的到期日,则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根据不同的到期日分别计算。
具体内容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筹措资金,符合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被担保的对象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目前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具备偿还负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
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提供担保总额为6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为公司向银行贷款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累计反担保总额为600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91%。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5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如下:
同意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刘萍先生为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及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连带责任保证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提供任何反担保。
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刘萍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10.1.5之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属于本公司关联法人,刘萍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担保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刘萍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同意,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法人: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8号丹邦科技大楼4层东南侧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9848495N
主营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微电子聚合物材料、OLED封装材料、有机发光材料、太阳能电池材料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21,380,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1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2、关联自然人:刘萍
性别:男
国籍:中国国籍
身份证号码:4223271965XXXXXXXX
截至本公告日,刘萍先生通过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21,380,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15%,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萍先生无偿为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及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提供任何反担保。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萍先生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无偿责任担保。上述担保支持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发展,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提供任何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刘萍先生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四、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刘萍先生关联交易情形
近十二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公司办公用房费用为36000元。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萍先生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无偿责任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无息借款额度。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偿为公司向银行贷款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累计担保金额300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萍先生无偿为公司向银行贷款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累计担保金额6000万元。除上述关联交易和本次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萍先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萍先生无偿为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及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能帮助解决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萍先生无偿为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及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刘萍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萍先生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是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持续发展。同时,不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任何反担保,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萍先生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8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邦投资集团”或“控股股东”)的通知,获悉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回购延期购回的事项,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上述股份质押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9日、2020年6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及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丹邦投资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21,38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5%。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3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4.72%,占公司总股本的5.48%。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延期购回协议书;
2、股份延期购回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4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2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部分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萍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4000万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额度有效期三年。公司以拥有的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高新住宅18栋101-403共计21套房产做抵押,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萍先生无偿为此项贷款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为此项贷款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6000万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额度有效期三年。公司以拥有的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高新住宅18栋404-706共计21套房产为此项贷款做抵押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萍先生无偿为此项贷款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刘萍先生无偿为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及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1票回避。关联董事刘萍先生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拥有的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高新住宅18栋404-706共计21套房产为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做抵押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接受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