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8 证券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2020-073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裙楼2-4层本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伟主持,所审议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该等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其中,董事胡伟、王增金、陈燕、范志勇以及独立董事蔡曙光、温兆华、陈晓露、白华出席了会议,董事廖湘文、文亮和陈元钧因公务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其中监事叶俊和辛建出席了会议,监事林继童因休假原因未能出席;
3、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龚涛涛、副总裁黄毕南、总会计师赵桂萍出席了本次会议;另外,本公司律师及登记公司(香港)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特别决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吸收合并部分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普通决议案:
2、 议案名称:关于委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注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注:为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低于A股总股数5%(不含)的股东。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决议案已获超过三分之二票数赞成,该项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特别决议案;议案2决议案已获超过一半票数赞成,该项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会议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以上会议议案详情可参阅本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或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0年8月13日、8月14日的公告及2020年9月4日的通函。上述公告及资料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
根据本次会议投票结果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陈志升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谨此对陈志升先生加入董事会表示热烈欢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律师:简雯、喻蕾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0-074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环科产业并购基金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董事会批准,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与有关各方签订了《晟创—深高速环科产业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本公司认缴人民币4.5亿元投资晟创—深高速环科产业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佛山市顺德区晟创深高速环科产业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环科产业并购基金”),出资比例为45%。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于2020年8月27日出具环科产业并购基金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12月23日、2020年4月14日和2020年9月3日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环科产业并购基金备案所出具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协议各方经协商达成一致,于2020年9月29日签订了有关环科产业并购基金的补充协议,就合伙协议相关条款作出修订,补充协议未构成对合伙协议主要条款的实质性修订,主要修订如下:
1、根据实际情况,对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场所、出资情况等信息进行了更新。
2、取消了在合伙人大会上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实施对单个企业或项目的投资超过认缴出资总额25%的条款。
3、取消了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投资期过后可以不再缴付出资的条款。
至此,环科产业并购基金的登记、备案等设立工作已经完成。
本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