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20年 半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2020-09-29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0-07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0年8月25日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要求,在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由于对新收入准则理解不到位,导致未将存货中“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按新收入准则调整为“合同资产”,现予以更正。同时,经公司自查,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部分事项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一、《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更正

  1、对“第四节、财务报表 / 一、财务报表 / 1、合并资产负债表”更正披露如下:

  更正前:

  

  更正后:

  

  2、对“第四节、财务报表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 1、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更正披露如下更正披露如下:

  更正前:

  

  更正后:

  

  3、对“第四节、财务报表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 2、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更正披露如下更正披露如下:

  更正前:

  √ 适用 □ 不适用

  更正后:

  □ 适用 √ 不适用

  二、《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更正

  1、对“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更正披露如下:

  更正前:

  单位:元

  

  更正后:

  单位:元

  

  2、对“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更正披露如下:

  更正前:

  

  更正后:

  单位:元

  

  3、对“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二、财务报表 / 1、合并资产负债表”更正披露如下:

  更正前:

  

  更正后:

  

  4、对“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17、合同成本”补充披露如下: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5、对“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36、收入”更正披露如下:

  更正前:

  1.一般原则

  1.1销售商品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1.2提供劳务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已完工作的测量按照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1.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认收入。

  1.4建造合同

  于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本公司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则区别情况处理:如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则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作为费用;如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则在发生时作为费用,不确认收入。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本公司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1)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2)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4)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1.5 BT业务

  BT 业务经营方式为“建设-移交(Build-Transfer)”,即政府或代理公司与 BT 业务承接方签订市政工程项目 BT 投资建设回购协议,并授权 BT 业务承接方代理其实施投融资职能进行市政工程建设,工程完工后移交政府,政府根据回购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回购资金(含投资回报)。 公司对 BT 业务采用以下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1)如提供建造服务,建造期间,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同时确认“长期应收款-建设期”。于工程完工并审定工程造价后,将“长期应收款-建设期”科目余额(实际总投资额,包括工程成本与工程毛利)与回购基数之间的差额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结转“长期应收款-建设期”至“长期应收款-回购期”。回购款总额与回购基数之间的差额,采用实际利率法在回购期内分摊投资收益。

  (2)如未提供建造服务,按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并考虑合同规定的投资回报,将回购款确认为“长期应收款-回购期”,并将回购款与支付的工程价款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采用实际利率法在回购期内分摊投资收益。对长期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可回购的部分,应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核算。

  BT 项目涉及的长期应收款原则上不计提坏账准备,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则根据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子公司浙江深华新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八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为园林绿化工程,子公司福建省隧道工程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市政工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有以下两种方法:

  (1)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2)完工进度按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造价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造价的比例确认。

  公司主要采用以上第一种方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在无法根据第一种方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采用第二种方法。

  子公司宁波市风景园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成的工作量(或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

  更正后:

  1.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在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到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对于在某一时段履行的履约义务:

  工程建设及设计劳务: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一般按照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苗木合同以货物控制权转移给购买方时点确认收入,如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商品法定所有权转移、商品实物资产转移等。

  6、对“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更正披露如下:

  更正前:

  □ 适用 √ 不适用

  更正后:

  √ 适用 □ 不适用

  

  7、对“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更正披露如下:

  更正前: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不适用

  更正后: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8、对“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5、应收账款 /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更正披露如下:

  更正前:

  单位: 元

  

  更正后:

  单位: 元

  

  9、对“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9、存货”更正披露如下:

  更正前: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 元

  

  更正后: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 元

  

  10、对“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10、合同资产”更正披露如下:

  更正前:

  单位: 元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 元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 元

  

  更正后:

  单位: 元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 元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 元

  

  11、对“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37、预收款项 / (1)预收款项列示”更正披露如下:

  更正前:

  单位: 元

  

  更正后:

  单位: 元

  

  12、对“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38、合同负债”更正披露如下:

  更正前:

  单位: 元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 元

  

  更正后:

  单位: 元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 元

  

  除此之外,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其它内容不变,更新后的定期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查阅。对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