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认购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结果公告 2020-09-16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0-05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产中大”)控股股东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 A 股流通股 1,320,343,02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6.08%。

  ● 认购证券投资基金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0 年 9 月 9 日,国资公司将持有的 5,053,300 股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1%)换购市值对应的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份额。国资公司承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90 日内不减持使用本公司股票认购获得的基金份额。

  一、 认购证券投资基金主体认购前基本情况

  

  上述认购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认购证券投资基金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认购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认购证券投资基金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认购情况与此前披露的认购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认购证券投资基金主体承诺:

  1、承诺同意股票认购基金份额参照股票减持行为接受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约束,并保证本次股票认购基金份额行为不违背《公司法》、减持新规及其他减持相关规定的要求。

  2、承诺本次股票认购基金份额与股票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额度合并计算,在任意连续90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且股票认购规模占基金募集总规模的比例不得超过其指数权重。

  3、承诺六个月内未通过大宗受让方式获得本次参与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六个月内未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让或受让本次参与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

  4、承诺认购终止日及之后三个交易日,不再竞价减持(含认购、申购)上市公司股份;承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90日内不减持该股票认购所获得的基金份额。

  5、承诺本次认购基金份额严格按照减持新规中竞价减持信息披露的要求,认购终止日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结果。

  6、承诺若违反承诺函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三) 认购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认购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认购是否未达到认购计划最低认购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认购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