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的进展公告 2020-09-16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0-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3月27日,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预案》。2020年5月15日,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2020年7月10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的公告》。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情况和自身的资金需求状况, 向监管机构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2020年8月10日,华鑫证券向监管机构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公司债券。

  近日,华鑫证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42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8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