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2020-09-16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0-058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发行股票数量:42,734,227股

  发行股票价格:11.45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89,306,899.15元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80,064,716.11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

  1、股票上市数量:42,734,227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0年9月17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释 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等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数值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0年1月13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年2月20日,发行人根据证监会最新的非公开发行政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了修订,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2020年3月9日,发行人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0年6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0年7月1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2号),本次发行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3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创投锐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赵波洋、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兴硅谷天堂泰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大岩定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李凤燕、左海斌、袁正大、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聚宝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肖媛、茅士欢、严剑峰,共计20家发行对象。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0年8月18日向上述20家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截至2020年8月20日15:00止,上述20家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招商证券的发行专用账户。

  2020年8月2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2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560号《验证报告》。根据该报告,截止2020年8月20日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实际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20家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489,306,899.15元。

  2020年8月21日,招商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与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0年8月2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559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20年8月21日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734,22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306,899.1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242,183.0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0,064,716.11元,其中计入股本金额为人民币42,734,227.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人民币437,330,489.11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8,734,227.00元,股本为人民币468,734,227.00元。

  本次发行费用明细如下(金额单位: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共20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42,734,22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89,306,899.15元,未超过发行人相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四)股份登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公司已依据相关规定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6个月,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另有其他要求,则参与认购可立克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对所持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结束后,认购对象的股份转让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数量:42,734,227股,均为现金认购。

  (四)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1.45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即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4.308元/股)的80%,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底价为11.45元/股。

  本次发行首轮询价共有9家投资者提交《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45元/股。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11.45元/股,相当于申购报价日2020年8月10日(T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的79.97%,相当于发行底价11.45元/股的100%。

  (五)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的情况

  1、申购报价情况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0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或快递的方式向94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上述94名投资者中包括:截至2020年7月10日收市后发行人前20名股东(其中来宾盛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正安县鑫联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关联方未发送认购邀请书)、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3家,证券公司12家,保险机构7家,以及其他已向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表达认购意向的8名个人投资者及27名其他投资机构。

  上述94名投资者中,包含向证监会报备的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的80名投资者及发行方案报备中国证监会后至8月5日启动发行期间新增加的14名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14名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报会启动后(2020年8月5日)至申购日(2020年8月10日)9:00期间内,又有6名特定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主承销商向上述投资者补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上述发行方案报备中国证监会后至8月5日启动发行期间新增加的14名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报会启动后(2020年8月5日)至申购日(2020年8月10日)9:00期间内新增加的6名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共计20名投资者,不含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向上述20名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综上,截至2020年8月10日9:00前,本次非公开发行向23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2家证券公司、7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前20名股东(2020年7月10日股东名册)以及表达了认购意向的10名个人投资者及31家其他投资机构,其中前20名股东中3名为发行人关联方未发送认购邀请书,以上合计向100家机构及个人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上述认购邀请文件拟发送范围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即符合:

  (1)2020年7月1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前二十大股东(关联方未发送认购邀请书);

  (2)不少于2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3)不少于10家证券公司;

  (4)不少于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5)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6)其他投资者。

  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2020年8月10日9:00-12:00,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申购时限内,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9份申购报价单。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均在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范围内。9家参与认购的投资者的申购均符合认购邀请文件要求,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均为有效申购。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询价方式组织簿记建档,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11.45元/股。

  9家投资者获配股数为31,528,364股,获配金额为360,999,767.80元,未达到本次发行股票股份数量上限85,200,000股及募集资金总额48,930.69万元,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追加认购。根据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确定的价格11.45元/股,在2020年8月10日向上述已发送《认购邀请书》的100名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继续征询认购意向,追加认购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8月14日每日的10:00至12:00。

  在8月14日12时前有肖媛、左海斌、袁正大、李凤燕、茅士欢、严剑峰等6名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其发送了《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上述6名投资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申购报价单(追加认购)》。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上述6名投资者不含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向上述6名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追加认购询价时间内,有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3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13家投资者将《申购报价单(追加认购)》以传真或现场送达方式发送至招商证券,投资者应缴纳保证金并已按时足额缴纳。根据本次发行的配售原则,确认有效追加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289亿元。

  2、投资者获配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11.45元/股,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为42,734,227股,募集资金总额489,306,899.15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决议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20家,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最终配售对象的产品认购名称/出资方信息如下:

  3、认购对象的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1)嘉兴硅谷天堂泰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赵波洋、肖媛、左海斌、袁正大、李凤燕、茅士欢、严剑峰均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2)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宁泉致远3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4个产品、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大岩定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安信证券定发宝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8个产品、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轻盐创投锐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睿郡聚宝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均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华夏磐利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财通内需增长12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汇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优选进取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兴全安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其他产品均已履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手续。

  4、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A类专业投资者、B类专业投资者和C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C1、C2、C3、C4、C5。

  本次可立克非公开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专业投资者和风险等级为C3及以上的普通投资者均可认购。

  本次可立克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经核查,上述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5、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

  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可立克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接受可立克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5、缴款通知书发送及缴款情况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0年8月18日向所有获配投资者发送《缴款通知书》。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截至2020年8月20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已足额收到全部发行对象的认购缴款。

  6、募集资金量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306,899.1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242,183.04元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0,064,716.11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42,734,227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37,330,489.11元。

  四、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42,734,227股,募集资金总额489,306,899.15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202号文规定的上限;本次发行最终发行对象共计20家,不超过35名,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

  本次发行通过向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3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创投锐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赵波洋、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兴硅谷天堂泰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大岩定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李凤燕、左海斌、袁正大、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聚宝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肖媛、茅士欢、严剑峰,共计20家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3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8-01-09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H678室

  法定代表人:杨东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6,113,537股

  限售期:6个月

  2、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8-01-09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H678室

  法定代表人:杨东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873,362股

  限售期:6个月

  3、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8-01-09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H678室

  法定代表人:杨东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认购数量:873,362

  限售期:6个月

  4、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8-01-09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H678室

  法定代表人:杨东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436,681股

  限售期:6个月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1998-12-22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1、基金募集;2、基金销售;3、资产管理;4、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认购数量:5,851,527股

  限售期:6个月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06-21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夏理芬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4,681,216股

  限售期:6个月

  7、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0-01-16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7A02、27B02

  法定代表人:李力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资产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认购数量:4,393,007股

  限售期:6个月

  8、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创投锐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0-12-31

  注册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28楼

  法定代表人:任颜

  注册资本:97882.297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证券投资。(以上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855,895股

  限售期:6个月

  9、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2003-09-30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812,222股

  限售期:6个月

  10、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1998-04-09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注册资本:23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620,087股

  限售期:6个月

  11、嘉兴硅谷天堂泰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嘉兴硅谷天堂泰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7-08-16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02室-61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445,414股

  限售期:6个月

  12、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大岩定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06-14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88楼01

  法定代表人:WANG YIPING

  注册资本:1866.666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仅限公司自用)。

  认购数量:1,746,724股

  限售期:6个月

  13、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聚宝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5-05-18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421弄107号(集中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杜昌勇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524,017股

  限售期:6个月

  14、赵波洋

  姓名:赵波洋

  身份证号:43018119781005****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

  认购数量:2,716,157股

  限售期:6个月

  15、肖媛

  姓名:肖媛

  身份证号:52010219821002****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

  认购数量:436,681股

  限售期:6个月

  16、左海斌

  姓名:左海斌

  身份证号:43042119650429****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

  认购数量:873,362股

  限售期:6个月

  17、袁正大

  姓名:袁正大

  身份证号:36010219730721****

  地址:江西省樟树市

  认购数量:698,689股

  限售期:6个月

  18、李凤燕

  姓名:李凤燕

  身份证号:43068219770107****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

  认购数量:960,698股

  限售期:6个月

  19、茅士欢

  姓名:茅士欢

  身份证号:33021919741224****

  住所:浙江省余姚市

  认购数量:436,681股

  限售期:6个月

  20、严剑峰

  姓名:严剑峰

  身份证号:33041919671219****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

  认购数量:384,908股

  限售期:6个月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相关认购对象进行了核查,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3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创投锐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赵波洋、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兴硅谷天堂泰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大岩定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李凤燕、左海斌、袁正大、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聚宝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肖媛、茅士欢、严剑峰共计20家发行对象及其出资方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可立克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接受可立克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对象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3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创投锐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赵波洋、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兴硅谷天堂泰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大岩定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李凤燕、左海斌、袁正大、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聚宝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肖媛、茅士欢、严剑峰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本次发行对象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3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创投锐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赵波洋、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兴硅谷天堂泰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大岩定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李凤燕、左海斌、袁正大、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聚宝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肖媛、茅士欢、严剑峰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达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保荐代表人:陈鹏、蔡晓丹

  项目协办人:陈邦柱

  其他项目组成员:石钟山

  联系电话:0755-83081287

  联系传真:0755-83081361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负责人:王玲

  签字律师:孙昊天、杨茹

  联系电话:0755-22167127

  联系传真:0755-22163380

  (三)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签字会计师:朱风娣、黄志友

  联系电话:0755-82584740

  联系传真:0755-82584508

  (四)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签字会计师:朱风娣、唐艺

  联系电话:0755-82584740

  联系传真:0755-82584508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0年8月2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后,截止2020年9月4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42,734,227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资产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均有一定幅度增加,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将降低。本次发行将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扩大公司资产规模的增长空间,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电源生产自动化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研发实力、提高公司自动化水平、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加强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内部决策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上市公司运作。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新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业务单号:101000010041),其已受理上市公司的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也于2020年9月16日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42,734,227股,均为限售流通股。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证券简称:可立克;证券代码:002782;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2020年9月17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所有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均为 6 个月,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于可立克送红股、转增股份等原因增加的相应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另有其他要求,则参与认购可立克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对所持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发行后在锁定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除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外,本次发行对象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发行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告均经立信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20年8月26日公告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未出现亏损或业绩大幅下滑等重大不利变化情形。

  一、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三)非经常性损益表

  单位:万元

  (四)合并现金流量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五)主要财务指标

  二、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结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从总资产的变动来看,公司总资产金额稳中微升。

  报告期各期末,从总资产的构成来看,公司总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组成,其各期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70.64%、65.39%、63.89%、55.59%。流动资产占比下降主要是由于其他流动资产中理财产品的减少所致。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从总负债的变动来看,公司总负债从2017年12月31日的31,444.09万元下降到2020年6月30日的31,300.05万元,减少144.04万元,变动幅度较小,报告期内流动负债从2017年12月31日的30,918.97万元减少到2020年6月30日的28,540.31万元,减少2,378.66万元,减幅为7.69%,流动负债减少主要是由于与2017年末相比,2020年6月末短期借款减少了7,001.18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从总负债的构成来看,公司总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组成,其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98.33%、98.46%、79.52%、91.18%。2019年12月31日占比下降是由于非流动负债由于公司与CREE的仲裁新增预计负债余额6,592.62万元。

  (三)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次数分别为3.98次/年、4.19次/年、3.62次/年及1.63次/年,公司存货周转次数分别为6.80次/年、7.06次/年、7.59次/年、3.78次/年,公司业务运营效率较高。

  (四)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报告期内,公司2018年、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8.33%、1.46%;营业利润增长率分别为66.66%、13.66%;利润总额增长率分别为56.84%、-56.11%,;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48.03%、-73.78%。

  2018年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以及净利润增长幅度快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主要是由于毛利率的提高以及财务费用中汇兑损益由2017年的1,340.09万元损失变为2018年的1,287.62万元收益所致。

  2019年在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增长的情况下利润总额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为负的原因是公司因与CREE的仲裁确认了6,594.57万元的营业外支出。

  (五)偿债能力分析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1-6月,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62倍、2.79倍、2.53倍及2.39倍;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2.24倍、2.32倍、2.18倍及1.97倍。整体来看,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大于1,流动性情况较好,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7.42%、23.81%、31.76%及25.50%。公司资产负债率总体较低,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六)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其占各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的比重分别为93.82%、94.72%、94.52%、94.66%;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其合计占各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的比重分别为89.55%、91.06%、88.03%、82.86%,2018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2017年度减少5,413.01万元,减幅为66.71%,主要是由于2018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20,269.23万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2,942.86万元。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2018年度增加9,836.87万元,增幅为364.23%,主要是由于2019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13,753.80万元。

  2017年至2019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是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其占投资活动现金流入的比重分别为99.00%、98.98%、98.25%;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投资支付的现金,其占投资活动现金流出的比重分别为93.58%、86.40%、80.45%。主要系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收回资金所致。2020年1-6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全部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包括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和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中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贷款质押金、海关关税保函;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包括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中2017年至2018年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是贷款质押金、海关关税保函。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48,930.69万元人民币(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的资金总额,公司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已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第六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过程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关于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已向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规定。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可立克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可立克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关于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可立克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接受可立克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发行人内部必要的批准及授权,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可以依法实施;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追加认购单》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的询价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作为本次发行对象的资格和条件;本次发行的《认购合同》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已按照《认购合同》及《缴款通知书》约定的时间缴纳其应予缴纳的认购款项;本次发行确定的认购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要求,具备相应主体资格。本次发行过程公平、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过程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等发行结果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发行人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二、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机构签署及及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020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指派陈鹏、蔡晓丹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并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二)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招商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承销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及承诺书

  4、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5、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6、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7、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8、发行完成后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0、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厂区厂房7栋2层

  电话:0755-29918075

  传真:0755-29918075

  联系人:陈辉燕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盖章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9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