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0-09-16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叶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2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以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叶军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叶军先生减持不超过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2%。减持价格根据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备注:上表中“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 2017年6月实施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

  公司 2019年5月实施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

  以及公司 2020年6月实施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叶军先生自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叶军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上述股份总数的50%。(4)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对于已作出承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股份锁定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叶军先生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叶军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叶军先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7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0 年9月11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9月15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叶继跃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合营企业组成联合体签署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合营企业组成联合体签署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8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合营企业组成联合体

  签署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总金额(含税):592,175,498.94元。

  ● 合同名称及金额:《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工程预制钢筋混凝土成品管片供应合同》,合同总价(含税)为219,557,539.98元;《成都轨道交通27号线一期工程预制钢筋混凝土成品管片供应合同》,合同总价(含税)为372,617,958.96元。

  ● 上述合同签署卖方均为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三维铁路轨道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三维”)与四川三维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三维”)组成的联合体,公司持有广西三维100%的股权,四川三维为广西三维与成都轨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合营公司,本次签署的供应合同的招标人为成都轨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特别风险提示: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一、 合同标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7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广西三维的通知,广西三维与合营公司四川三维组成联合体收到中标通知书,联合体中标了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27号线一期及30号线一期工程。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合营企业组成联合体中标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二、 招标方及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招标方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 名称: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3) 住所: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158号

  (4) 法定代表人:胡庆汉

  (5)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拾柒亿元

  (6)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21日

  (7) 营业期限:2004年10月21日至永久

  经营范围:地铁、有轨电车、轻轨等城市(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城市基础设施,民用与工业建筑,以及其他建设项目的投资、筹划、建设、运营管理、设计、监理、招标及技术服务等;机电系统及设备、材料的采购、监造、租赁、经销等;城市(城际)轨道交通系统沿线(站)及相关地区、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及管理;对利用城市(城际)轨道交通资源形成的经营项目进行策划、开发、经营管理;房地产综合开发与经营;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工程预制钢筋混凝土成品管片供应合同》《成都轨道交通27号线一期工程预制钢筋混凝土成品管片供应合同》分别由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管理机构与联合体签署,具体情况如下:

  

  三、 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卖方均为广西三维与四川三维组成的联合体,公司持有广西三维100%的股权,四川三维为广西三维与成都轨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合营公司,招标的招标人为成都轨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四川三维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四川三维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善国

  经营范围:轨道交通疏散平台、混凝土轨枕、道岔、接触网支柱、橡胶垫板、套管、尼龙挡板座、挡板、螺纹道钉、弹条、城市地铁、高速铁路、轨道交通设施、铸造件、防腐轨道扣件铁路线上料产品、装配式建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商品混凝土、建筑及市政建设配套产品、钢筋混凝土轨道板、地铁管片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成立日期:2019年3月20日

  营业期限:2019年3月20日至永久

  住所:成都市新津县金华镇清云北路2号(工业园区)

  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广西三维虽拥有四川三维股东会66%表决权但未能对其形成控制,原因如下:根据四川三维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所审议(决议)事项,必须经代表公司三分之二(66.67%)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有效,因公司拥有的股东会表决权为66%,故广西三维无法控制四川三维的股东会;董事会审议事项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董事会设董事5名,其中公司董事2名,占比未达到三分之二,故广西三维无法控制四川三维的董事会。

  2、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158号

  法定代表人:胡庆汉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拾柒亿元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21日

  营业期限:2004年10月21日至永久

  经营范围:地铁、有轨电车、轻轨等城市(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城市基础设施,民用与工业建筑,以及其他建设项目的投资、筹划、建设、运营管理、设计、监理、招标及技术服务等;机电系统及设备、材料的采购、监造、租赁、经销等;城市(城际)轨道交通系统沿线(站)及相关地区、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及管理;对利用城市(城际)轨道交通资源形成的经营项目进行策划、开发、经营管理;房地产综合开发与经营;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是成都轨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又是招标的招标人。

  (二) 合同的主要内容

  1、《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工程预制钢筋混凝土成品管片供应合同》

  签约合同总价(含税)为人民币贰亿壹仟玖佰伍拾伍万柒仟伍佰叁拾玖元玖角捌分(? 219557539.98元),不含税价为?194298707.95元,税率为13% ,合同总价的3%为总包管理费6586726.20 元(已计入总价,并在结算款中扣除)。以经政府审计机关确认的审计方式开展审计工作并出具正式的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具体计价方式及计价标准详见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国家、地方、行业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建设和运营的相关规定。

  供应时间:从2021年5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买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推迟交货时间。

  项目业主在本合同中享有或承担的权利与义务和《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文件》(合同编号082D0014-2020-013-SG001)中发包人的权利与义务一致。

  2、《成都轨道交通27号线一期工程预制钢筋混凝土成品管片供应合同》

  签约合同总价(含税)为人民币叁亿柒仟贰佰陆拾壹万柒仟玖佰伍拾捌元玖角陆分(?372617958.96元),不含税价为?329750406.16元,税率为13% ,合同总价的3%为总包管理费11178538.77元(已计入总价,并在结算款中扣除)。以经政府审计机关确认的审计方式开展审计工作并出具正式的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具体计价方式及计价标准详见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国家、地方、行业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建设和运营的相关规定。

  供应时间:从2021年8月1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买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推迟交货时间。

  项目业主在本合同中享有或承担的权利与义务和《成都轨道交通27号线  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文件》(合同编号:271D0013-2020-012-SG001)中发包人的权利与义务一致。

  (三)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西三维、四川三维作为联合体与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合计0元。

  四、 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合营企业组成联合体签署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本次公司参与组成的联合体进行投标并签署合同,有利于充分利用各方优势及资源,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合营企业组成联合体签署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参与联合体投标并签署合同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符合公允的定价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若该合同顺利履行,会对公司2021-2022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特此公告。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9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0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0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三门县海游街道下坑村公司办公楼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0月13日

  至2020年10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9月8日以及2020年9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司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 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 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 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 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

  (二) 登记时间:2020年10月9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5:00-17:00。

  (三) 登记地址:浙江省三门县海游街道下坑村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投资部

  (四) 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人:张雷

  联系电话:0576-83518360

  传真:0576-83518360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0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