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环保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2020-09-16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20-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8月13日,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公司设立的环保产业基金通过成立南京市美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SPV公司,以下简称“美之源”)与江苏苏美达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套公司”)、南京玖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生环保”)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南京市栖霞区餐厨废弃物处置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公告编号:2020-030)。

  9月15日,公司接到通知,该项目已签署《南京市栖霞区餐厨废弃物处置厂项目合同》(以下简称“项目合同”),现将有关事项进展公告如下:

  一、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南京市栖霞区城市管理局

  乙方:玖生环保、美之源、成套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1. 项目合作范围

  自生效日起,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负责本项目合作范围内的新建项目设施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工作。

  (1)建设期,乙方工作内容如下:

  1)负责餐厨废弃物智能化收运系统和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承担相关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2)负责处理能力餐厨废弃物 200 吨/日+地沟油30 吨/日的餐厨废弃物处置厂建设,承担相关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3)负责项目范围内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承担相关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4)承担土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征地费用、拆迁安置费、用地指标费)。

  (2)运营期,乙方工作内容如下:

  1)负责餐厨废弃物智能化收运系统和数字化管理平台运营,承担相关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2)负责处理能力餐厨废弃物200吨/日+地沟油30吨/日的餐厨废弃物处置厂运营,承担相关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3)项目范围内相关设施维护,承担相关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3)合作期满

  乙方将项目范围内相关设施及权利无偿移交给栖霞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 项目的合作内容

  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栖霞区龙潭,东至排洪水路、南至科港路、北至龙北大道、西至陈店路,规划总用地约40亩。合作内容主要包括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两部分,收运处置对象主要为栖霞区范围内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集中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等废弃物。

  (1)餐厨废弃物收运

  本项目建设餐厨废弃物智能化收运系统和数字化管理平台,分年实现栖霞区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项目运营期前5年(含试运营期)逐步实现日收运量200吨餐厨废弃物+30吨地沟油。

  (2)餐厨废弃物处置

  本项目建设处理能力餐厨废弃物200吨/日+地沟油30吨/日的餐厨废弃物处置厂。本项目采用“预处理+湿式中温厌氧消化+生物质气体能源化利用”处理工艺,主要由五大部分组成,包括:前处理系统、厌氧消化产沼气系统、沼气净化存储利用系统、臭气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

  3. 项目的产出要求

  (1) 基础设施

  本项目建设生活管理区、餐厨废弃物处理区、沼气发电区、污水处理区、厌氧发酵区、总图配套区、电线杆迁移场外道,以及餐饮预处理系统、厌氧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公用工程、沼气净化及利用系统、收运系统及信息平台。

  (2) 智能化收运系统和数字化管理平台

  餐厨废弃物智能管控系统提供垃圾从收运到处理的全过程管理,实时获取各项数据。为项目公司和实施机构提供管理、监控和相互稽核功能。系统主要包括餐饮企业注册管理、车辆人员管理、收运任务分配、收运过程监控、数据统计分析、异常报警、投诉管理等功能。

  (3) 公共服务

  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为南京市栖霞区提供处理能力餐厨废弃物200吨/日+地沟油30吨 /日的餐厨废弃物处置厂,同时建立一套收、运、处完整衔接的餐厨废弃物处置系统。项目的餐厨废弃物处置厂和处置系统可服务于栖霞区100余万人口,实现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规范餐厨废弃物的管理,改善市容环境卫生。

  4. 项目经营权

  甲方已获得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通过与乙方签订本合同的方式,将本项目的经营权授予乙方,即由乙方负责新建及购买餐厨废弃物收运设备及处置设施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并享有获取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补贴、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收入、项目产出物销售收入的权利。

  5. 其他经营性业务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开展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经营性业务,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提取履约担保的全部金额。

  如未来乙方根据适用法律、甲方要求拟利用本项目设施开展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的经营性业务的,必须事先报经甲方书面同意。未来收益分享等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届时协商确定,且乙方必须保证此等经营性业务不得影响本项目的实施,也不得有任何影响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提取履约担保的全部金额。

  6. 项目合作期限及期满处理

  (1) 合作期限的确定

  本项目合作期限设为28年,含建设期1年,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 合作期满的处理

  本项目合作期限届满时,乙方应向甲方无偿移交所有项目设施及相关权利。

  乙方应保证在合作期满时清偿其所有债务,解除在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上设置的任何担保。在合作期满后不论是否继续经营本项目,其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7. 经营权的排他性及其处分限制

  (1) 甲方承诺,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本项目合作期限及合作范围内,甲方授予乙方对项目设施的经营权系独家的、排他的权利。除非依照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的,甲方承诺不擅自收回经营权、不减少经营权的内容、不再将经营权授予任何第三方。

  (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项目合作期内不得将经营权出租或以任何形式转让、承包给第三人。

  8.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而使守约方遭受任何损害、损失、增加支出或承担额外责任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前述赔偿不应超过违约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害、损失、支出或责任。

  9. 争议解决方式

  (1)自合同生效后60日内,双方应成立由2名乙方代表、2名甲方代表、双方共同推荐的其他代表1名(若有)组成的项目协调委员会。因解释或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由项目协调委员会进行协商解决。项目协商委员会的一致决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如果争议未能由项目协调委员会解决的,双方应采取向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

  10. 合同生效日

  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

  二、拟设立项目公司的情况

  项目公司,指乙方和政府方出资代表南京博润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实施本项目而按照适用法律规定及采购文件要求组建的特殊目的公司,负责项目范围内相关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的工作,期限届满将相关设施及权利移交给栖霞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一)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1.项目公司名称:待定

  2.注册资本:总投资的20%,即人民币4,851.23万元。

  本次项目总投资为 24,256.15万元。本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项目总投资和项目资本金之间的差额由乙方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予以解决,以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3.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玖生环保认缴60%,美之源认缴34%,项目出资代表南京博润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认缴5%,成套公司认缴1%,首期实缴1,000万元。

  (二)南京博润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博润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街道和燕路373-6号

  3.法定代表人:盛辉

  4.成立日期:2010年04月21日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经营范围:保洁服务;环卫设施建设维修;垃圾清运服务、道路货物运输(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市政工程建设、养护;道路绿化工程建设;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园林绿化养护;给排水设施工程建设、检测、养护;河道养护;河道清淤工程设计、施工;泵站机电工程设施养护;环境卫生保护;家政服务;楼宇清洗;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博润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项目的签约对于推动公司发展环境工程业务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拓展餐厨垃圾处置这一新兴领域,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能力和市场影响力,并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由于项目投资周期长,受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影响,存在不可预见因素,项目未来实际收益水平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南京市栖霞区餐厨废弃物处置厂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