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9 证券简称:天鹅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新亭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顾华先生、韩伟先生、潘玉忠先生、王小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王先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翟艳婷女士出席会议,副总经理王中兴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对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供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关联股东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山东供销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681.454万股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洁、徐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