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0-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石膏)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以一次或分次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2亿元;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发行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决定具体的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并办理具体的发行事宜。前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在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0年4月18日在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公司子公司泰山石膏的通知,泰山石膏按照前述决议和授权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并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SCP508号,以下简称通知书)。根据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泰山石膏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泰山石膏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通知书的要求及泰山石膏实际情况,在注册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