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公告编号:2020-034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A座10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丁晓杰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4人,公司董事郑奕女士、刘社梅先生、梁志爱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张圣平先生、刘红霞女士、卢太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公司监事黄新保先生、王兴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戈先生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改选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部分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昕律师、谢阿强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十九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法律意见书。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0-035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9月14日在北京市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材料已于2020年9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监事应参加表决5人,实际参加表决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推举监事叶方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即自2020年9月14日至2021年1月15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叶方明先生简历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叶方明先生简历
叶方明,男,汉族,1967年11月生,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扬子乙烯专业支行、南京分行大厂支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财务会计部、投资与资管部、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副主任、科长、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