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8 股票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0-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第5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0年9月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0 年9月14日以传签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人数为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林平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浏阳河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浏河公司”)为满足房地产业务的需要,按照银行相关政策和房地产开发商业惯例,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银行取得抵押房产的他项权证止。浏河公司本次向购房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千万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浏河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与银行签署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有效期限为12个月,授信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
上述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事项由公司信用取得,不属于担保性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确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与授信银行签署各项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广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广荣”)将其自有的“广荣福第”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等自有资产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支行作为增信措施,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方式,授信有效期限为36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湖南广荣法定代表人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与授信银行签署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0年度第5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第5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48 股票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0-028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
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的2020年度第5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浏阳河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浏河公司”)为满足房地产业务的需要,按照银行相关政策和房地产开发商业惯例,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银行取得抵押房产的他项权证止。浏河公司本次向购房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千万元。
浏河公司本次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的阶段性担保,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其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对外担保,不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度第5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票审议通过,董事会具体表决情况可参见同日《公司2020年度第5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本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相关提示:
本次担保金额为最高担保授权上限,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在公司定期报告中进行具体披露。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担保人名称:湖南浏阳河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3月15日
3.浏河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浏阳市淮川街道办事处圭斋东路177号
5.法定代表人:郭颂华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工程建筑施工、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实业投资(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住宿、餐饮、洗浴、理发、美容保健服务、烟酒销售(仅限分公司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9.股权关系:公司持有浏河公司100%的股权。
10.浏河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系购买浏阳财富新城房地产项目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若上述被担保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担保行为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银行取得抵押房产的他项权证止。
3.担保金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千万元。
4.保证金安排:浏河公司需按贷款银行所发放贷款的一定比例(不超过10%,因具体贷款银行而异)提供保证金,逐笔存入浏河公司在贷款银行开立的账户。
5.其他具体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浏河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与银行签署各项法律文件。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浏河公司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按揭贷款购房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商业惯例,有利于加快推进项目,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银行按揭贷款担保事项系按照银行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的商业惯例和相关规定办理,风险基本可控。本次银行按揭贷款担保事项有利于推进项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银行按揭贷款担保事项的审查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不含本次担保),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千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0.59 %,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0.49 %。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0年度第5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第5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0-029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
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的2020年度第5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广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广荣”)投资开发的“广荣福第”房地产项目资金需要,湖南广荣拟以其自有的“广荣福第”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等自有资产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支行(以下简称“建行”)作为增信措施,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方式,授信有效期限为36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湖南广荣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金额将视湖南广荣所开发的“广荣福第”房地产项目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认。
本次自有资产抵押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与上述银行不构成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资产抵押申请银行授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抵押物1——土地使用权信息如下:
抵押物2——在建工程信息如下:
上述拟用于抵押资产合计金额为28,136.2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6.48 %。
除本次抵押外,上述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权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三、湖南广荣基本情况
1.全资子公司名称:湖南广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 年03 月07日
3.湖南广荣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榔梨街道土岭社区凯旋帝景小区5栋103、104号
5.法定代表人:胡召辉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材、钢材销售;房屋租赁。
7.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9.股权关系:公司持有湖南广荣公司100%的股权。
10.湖南广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湖南广荣法定代表人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与授信银行签署各项法律文件。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湖南广荣抵押自有资产向银行申请授信事项是为了满足 “广荣福第”房地产项目资金需求,优化公司现金资产情况,同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广荣以其自有的“广荣福第”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等自有资产抵押给建行作为增信措施,申请不超过1.25亿元的综合授信,是为了满足湖南广荣投资开发的“广荣福第”房地产项目的资金需要,且湖南广荣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湖南广荣以其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事项的审查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0年度第5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第5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