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公告编号:2020-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取消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
1. 取消的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取消的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2020年9月15日
3. 取消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二、 取消原因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55%股权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定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出售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55%股权的议案》。 上述转让事项尚需审慎论证,公司尚未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股权出售及前期失控等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499号)的回复工作,公司决定取消本次股东大会,不再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由此而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各位投资者谅解。
三、 所涉及议案的后续处理
本次股东大会的取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会调整方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公告编号:临2020-057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113,624,023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00%,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28次。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13,36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77%。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165,868,506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5.4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72,832,5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09%。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债务违约情况,已到期未兑付的有息负债规模约105亿元。因债务违约及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原因,控股股东部分未到期债务债权人要求提前偿付。
(3)三盛宏业主体信用等级AA,过去一年内评级展望由稳定调整为负面。2019年11月6日,评级机构决定终止对三盛宏业及债券的跟踪评级。
(4)三盛宏业因债务纠纷涉及的重大诉讼(诉讼金额1亿元以上)共计20起,累计诉讼金额58.54亿元。因债务纠纷涉及的强制执行案件共计6起,累计涉及金额35.22亿元。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盛宏业”)股份被轮候冻结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冻结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根据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沪0117执6660号),毛国强因与三盛宏业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毛国强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对三盛宏业持有公司的113,624,023股股票进行轮候冻结。
根据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沪0117执6659号),乔村因与三盛宏业民间借款纠纷一案,乔村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对三盛宏业持有公司的113,624,023股股票进行轮候冻结。
根据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沪0117执6708号),上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因与三盛宏业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对三盛宏业持有公司的113,624,023股股票进行轮候冻结。
三、股东债务情况、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债务违约情况,已到期未兑付的有息负债规模约105亿元。因债务违约及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原因,控股股东部分未到期债务债权人要求提前偿付。
三盛宏业主体信用等级AA,过去一年内评级展望由稳定调整为负面。2019年11月6日,评级机构决定终止对三盛宏业及债券的跟踪评级。
三盛宏业因债务纠纷涉及的重大诉讼(诉讼金额1亿元以上)共计20起,累计诉讼金额58.54亿元。因债务纠纷涉及的强制执行案件共计6起,累计涉及金额35.22亿元。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性,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未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未来,若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