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0-1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安必康”、“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9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47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对收购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可行性等进行补充说明。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公司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逐项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和分析。鉴于关注函中问题所涉及的事项较多,相关问题尚需进一步核实和完善,补充相应资料。为切实稳妥做好关注函回复工作,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公司管理部申请延期至2020年9月14日前回复关注函。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