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0-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09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点;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09月10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09月10日(星期四)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主持人:李卫平董事长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A3栋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1人,代表股份125,356,2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2674%。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25,299,8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240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56,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71%。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去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23人,代表股份10,789,5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873%。
出席和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324,8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0%;反对3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758,1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90%;反对3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郭峻珲律师和付晶晶律师全程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形成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备查文件
1、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