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PPP项目合同终止的公告 2020-09-11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0-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合同签署基本情况

  2017年07月,公司及联合体成员上海天夏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夏”)中标襄州区“绿满襄州”提升行动 PPP 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 2018年07月,公司及上海天夏与襄阳市襄州区林业局就本项目签订了《襄州区“绿满襄州”提升行动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3,537.2万元;2018年11月,项目公司襄阳市天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天域”)设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重大工程项目中标的公告》、《关于签订重大工程项目合同的公告》、《关于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暨项目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1、2018-072、2018-113)。

  PPP项目合同签订后,合同各方竭力推进项目实施,但因客观条件影响,政府方需调整项目实施方式和内容,故合同各方经充分协商,就提前终止PPP项目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解除上述PPP项目合同。鉴于本项目实施机构由襄阳市襄州区林业局变更为襄阳市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襄州资规局”或“甲方”),2020年09月10日,公司及上海天夏、襄阳天域(以下统称“乙方”)与襄州资规局共同签署了《<襄州区“绿满襄州”提升行动PPP项目合同>解除协议书》。本次合同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双方签订的《襄州区“绿满襄州”提升行动PPP项目合同》及相关的所有协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该合同立即解除,甲乙双方对此无异议,合同解除后本项目中各方权利和义务终止。甲乙双方在履行PPP项目合同及解除合同中的责任双方各自承担,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2、对乙方投资(含已完工程决算等),甲乙双方商定一致由襄阳市襄州区审计局进行审计,审计时按照双方签订的PPP项目合同约定条款和有关审计规定,审计结果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甲乙双方在最终结算结果确定后,在2020年12月31日前甲乙双方协商具体的付款时间,上报襄州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3、双方同意鄂北水资源配置生态防护林工程(黄集至古驿段约15.5公里,造林宽度以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红线图为依据),由乙方施工完成,甲方先行分三次预付乙方资金1500万元。鄂北水资源配置生态防护林工程,在乙方完工后,另行养护两年,养护费用另行按照相应定额计取。

  4、甲乙双方确保总工程量控制在1亿元左右前提下,对于乙方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指鄂北水资源生态防护林之外的前期已完工程),乙方在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前提下,该工程项目的所有权归襄州区人民政府所有。

  三、合同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的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终止本合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原项目为PPP模式,推进缓慢,终止该合同有利于缩短项目款项结算周期,改善项目现金流情况,防范公司经营风险。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