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2020-09-1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天元股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3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42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65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768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9元/股。

  根据《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094.95911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50%的股票,即2,210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4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978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0年9月11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9月1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重要提示

  1、天元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4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2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0年9月3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0.49元/股。

  3、根据《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094.95911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50%的股票,即2,210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4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978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

  4、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方式进行分类比例配售。

  5、根据2020年9月8日(T-1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亦视同向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5号])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资格认定并登记备案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0年9月9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在初步询价结束后确定的4,14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092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中4,14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089个配售对象参与了网下申购,网下申购总量为5,022,670万股。

  初步询价阶段中提交有效报价而未按照要求进行网下申购的有3家投资者管理的3个配售对象,具体情况如下: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2020年9月1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各类投资者的获配信息如下:

  注1: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后四舍五入所致;

  注2:A类指公募养老金社保类配售对象;B类指年金保险类配售对象;C类指除A和B类外的机构类配售对象;D类指个人配售对象。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取整后精确到1股,产生的193股零股配售给“东方阿尔法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为A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申购时间最早(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为准)的配售对象,且其获配零股与其本身获配的股份总和未超过有效申购数量。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配售对象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38676888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1日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在缴款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9月1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0年9月11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根据《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0年9月10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54号深业中心308室主持了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凡参与网上定价发行申购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79,56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发行人: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