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0-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号中关村东升国际科学园2号楼B1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送根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肖治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王飞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黄军辉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二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三、四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兴辉、张鼎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