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20-057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2020年9月4日,上海挚信新经济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挚信新经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80.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挚信新经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2.6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0.61%。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9/8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20-058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上海挚信新经济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挚信新经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挚信新经济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4日收到股东挚信新经济送达的《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挚信新经济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挚信新经济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86826722R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封周路655号700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挚信新经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期限:2011-12-08 - 2020-12-07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挚信新经济持有公司股票1306万股,占公司上市时总股本(13,336万股)的9.7930%,均为公司上市前取得的股票。
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完成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13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18年9月25日完成股票期权第一批次行权,行权数量为64.8万股;于2020年6月19日完成股票期权第二批次行权,行权数量为83.7万股。因公司实施上述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使得挚信新经济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稀释比例共计0.2003%。
挚信新经济自2019年7月10日至2020年9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6,252,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5928%。
挚信新经济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单位:股、%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导致挚信新经济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挚信新经济履行其减持股份计划,详见公司于2020年06月10日披露的《新经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期间届满,挚信新经济已减持82.69万股,不再是新经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挚信新经济,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编制并递交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经典
股票代码:60309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挚信新经济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封周路655号7005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封周路655号7005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二○二○年九月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及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经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信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出资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最近五年内,未有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0年6月10日通过新经典对外披露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2个月内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数不超过270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减持计划期间届满,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减持82.69万股,不再是新经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情况需要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1,306万股,占公司上市时总股本(13,336万股)的9.79304%,均为公司上市前取得的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80.72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3,614.5万股)的4.99996%。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完成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13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18年9月25日完成股票期权第一批次行权,行权数量为64.8万股;于2020年6月19日完成股票期权第二批次行权,行权数量为83.7万股。因公司实施上述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使得挚信新经济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稀释比例共计0.2003%。
挚信新经济自2019年7月10日至2020年9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6,252,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5928%。
挚信新经济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三节披露的股票减持情况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目录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本报告书原件及所提及的有关交易记录。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可在上市公司证券部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