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0-63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002614,债券简称:“奥佳转债”),自2020年9月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2020年9月2日,“奥佳转债”转股数量累计为36,674,901股,公司总股本由未实施转股前的561,252,500增加至597,927,401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邹剑寒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五令先生合计持股比例由未实施转股前47.78%被动稀释至44.84%,持股比例变动为2.94%。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0-64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被动稀释降至5%
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收购要约。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002614,债券简称:“奥佳转债”),自2020年9月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2020年9月2日,“奥佳转债”转股数量累计为36,674,901股,公司总股本由未实施转股前的561,252,500增加至597,927,401股,导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资管”)(代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1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低于5%。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泰资管持有公司股份28,100,000股,占权益变动前总股本的5.0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70%。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名称:中泰资管
2、法定代表人:黄文卿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121159314
4、注册资本:16,666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75号24楼05室
7、经营期限自:2014年08月13日至不约定期限;
8、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其他股东持股4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中泰资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公司股本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7日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奥佳华
股票代码:002614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1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75号24楼05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0层1002-1003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0年9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以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奥佳华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为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股份比例被动稀释,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
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被动稀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尚不确定,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代表中泰资管计划持有奥佳华股份28,100,000股,占总股本的5. 0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代表中泰资管计划持有奥佳华股份28,100,000股,占总股本的4.7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第四节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奥佳华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信息或中国证监会、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1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
黄文卿
签署日期:2020年9月7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92-379571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1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
黄文卿
签署日期: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