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31日核发的《关于核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9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262,411,757股股份、向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4,172,347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亿元;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亿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并根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5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
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9号)(以下简称“批复”),对《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相应的更新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如无特殊说明,本公告中简称与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等处增加了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说明。详见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十三、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2、删除了与中国证监会核准相关的风险提示及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