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075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何巧女女士、唐凯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存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况,经与股东确认,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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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累计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何巧女女士共持有本公司867,677,65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31%。截至公告披露日,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累计被冻结股份数为386,214,767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4.5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38%。
截至2020年8月31日,唐凯先生共持有本公司154,012,147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74%。截至公告披露日,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累计被冻结股份数为13,248,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6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9%。
二、股东股份冻结的原因
何巧女女士分别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6日和2018年2月8日开展了股票质押业务,共涉及质押公司股票57,726,532股,由于何巧女女士未能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质权人向法院申请对何巧女女士及唐凯先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司法冻结。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