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1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33号)批准,于2018年12月27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是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银河证券需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2020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0年7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需要,公司决定聘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简介见附件)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中泰证券签订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约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保荐期间为:推荐公司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与上市的期间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的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持续督导期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与原保荐机构终止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于2020年8月31日与银河证券终止了原保荐协议,银河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泰证券承接,银河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中泰证券已指派孙芳晶先生和李高先生(简历见附件)具体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公司对银河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保荐机构简介及保荐代表人简历。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日
附件:保荐机构简介及保荐代表人简历
一、保荐机构简介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简称中泰证券,股票代码600918),公司注册资本6,968,625,756 元,公司主要业务有财富管理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信用业务、托管和外包业务、研究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期货业务、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另类投资业务和含香港市场在内的境外业务等。
二、保荐代表人简历
孙芳晶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现任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执行总经理。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有:赛马实业公开增发、英力特配股、南山铝业定向增发;豪迈科技(002595)、盘龙药业(002864)、普联软件等IPO项目;丰源股份精选层公开发行项目。
李高先生,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现任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业务副总监。曾参与或负责的A股项目包括楚天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双杰电气IPO、泰丰智能IPO、新亚强IPO、天富能源收购利华绿原、新洋丰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等;曾参与质量审核的项目包括竞业达IPO等;曾参与或负责的精选层项目包括丰源股份、诺思兰德。曾负责或参与的新三板挂牌项目有:分享时代、维恩贝特、瑞恒科技、瑞聚股份、东南光电、医模科技、海通基业、傲伦达、快拍物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