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20-038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20年1月17日和2020年4月2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确定公司为某型红外设备中标单位。近日,公司与某政府采购方就上述项目签订了订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均为中标产品的首次订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署情况
公司与某政府采购方签订了政府装备类产品订货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
20,316万元人民币、17,262.72万元人民币。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因合同部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公司根据特殊行业对外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豁免披露销售对象的具体信息。
客户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款项一般为专款,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一
1、合同标的:某型号红外产品。
2、合同金额:20,316万元人民币。
3、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盖章以及加盖合同管理章后生效。
4、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5、其他:合同条款中已对生产进度和交付时间、质量保证、知识产权约定、信息要求、保密要求、合同激励与违约责任等事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合同二
1、合同标的:某型号红外产品。
2、合同金额:17,262.72万元人民币。
3、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盖章以及加盖合同管理章后生效。
4、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5、其他:合同条款中已对生产进度和交付时间、质量保证、知识产权约定、信息要求、保密要求、合同激励与违约责任等事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本次签订的合同全部为中标产品的首次订货,其中合同一的产品中标通知公告详见2020年1月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合同二的产品中标通知详见2020年4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署的合同总金额为37,578.72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比例约为65.62%,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