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0-071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
● 本次赎回理财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整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35,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15)。
一、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赎回的情况
2020年5月2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签署了《中国银行挂钩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2、理财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整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20%
5、产品起息日:2020年5月27日
6、产品到期日:2020年8月27日
7、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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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进行的,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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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19年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19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