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79版)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宝、林风华、尚元贤、胡汉军、陈更、高月华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予以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根据下属企业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0年新增与关联方翰昂杰希思汽车零部件(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昂杰希思”)、海斯坦普汽车组件(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斯坦普”)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705万元,追加与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广州”)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275万元,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2,98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翰昂杰希思汽车零部件(南京)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Lawrence Steele Hansen
注册资本:145,000万日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
住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亭西路199号
经营范围:汽车用以及产业机器用的空调、温度调节、冷却系统以及相关零部件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以及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上述同类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不涉及国家贸易管理产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海纳川翰昂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川翰昂”)的少数股东Hanon Systems(中文名“翰昂系统株式会社”,持有海纳川翰昂49%股权)持有翰昂杰希思51%股权,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翰昂杰希思确认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黄文炳
注册资本:136,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广州市增城增江街塔山大道168号
经营范围:汽车整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含汽车发动机制造);摩托车整车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摩托车批发;摩 托车零配件批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设计服务;汽车维修工具设计服务;代办机动车车管业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汽广州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
(三)海斯坦普汽车组件(北京)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陈宝
注册资本:2,25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一街2号院3号楼1层101
经营范围:生产高端轻量化车身件及车身装焊总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高端轻量化车身件及车身装焊总成、金属模具;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陈宝担任海斯坦普董事长。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及资金往来,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有序开展具有积极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均是依据市场价进行定价,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和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关联交易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追加2020年度与前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要的;审议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上述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同意上述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意见
公司追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审议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上述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0-59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56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5日
至2020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0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56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43—8203960
传真:0543—8203962
邮编:256602
联系人:袁春晖 黄岩
(二)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