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 本次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33,334,862.10元。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2020年半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变更为16,000万股,拟以总股本16,000万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00万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0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0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3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家儒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33,334,862.10元。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2020年半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变更为16,000万股,拟以总股本16,000万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00万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公告编号:2020-00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召集公司全体股东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议案。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后续公司披露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5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翔路1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5日
至2020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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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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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三)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海强
电话:0577-86291860
传真:0577-86291809
电子邮箱:ir@gsp.cn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翔路1号
(二)会议费用: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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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4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元军主持,经监事会全体监事研究决定,通过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33,334,862.10元。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2020年半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变更为16,000万股,拟以总股本16,000万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00万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公告编号:2020-00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