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0
原持股5%以上的股东焦耀中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焦耀中先生拟在2020年6月13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775%)。焦耀中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
2、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收到焦耀中先生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焦耀中先生自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5,601,300股股份,并于2020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
3、本公告中部分数据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差异。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收到焦耀中先生的《股份减持实施完成告知函》,获悉焦耀中先生本次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减持5,901,300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焦耀中先生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焦耀中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焦耀中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焦耀中出具的《股份减持实施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