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66 公司简称:福达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影响,汽车行业的产销出现大幅下滑。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党中央高度重视汽车产业发展。面对疫情影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配额,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随即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稳定经济运行的政策,为复工复产和激活市场创造了条件。
疫情发生以来,公司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的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对防疫防控工作进行周密部署,专门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措施。公司自2月10日复工复产以来,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措施,积极协调原材料供应,加大优势产品销售力度,积极抢占市场份额,努力拓展市场,确保满负荷生产,加快智能化改造步伐,深化成本管控,力争实现年度经营目标。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2,780,566.10元,同比增长6.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525,768.92元,同比增长3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752,606.60元,同比增长10.74%。为确保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2020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各项业务领域新产品新市场开发取得较大进展
在曲轴业务方面,在维持原有客户的产品份额基础上,公司积极进行战略客户开发,在高端境外客户开发上取得较好成果。其中,对美国的康明斯两项新品完成产品开发准备、技术沟通及产品报价工作;对卡特彼勒新品完成技术交流、现场审核及产品报价工作。如开发成功,公司高端境外客户将由日野、洋马、奔驰、宝马、沃尔沃拓展到康明斯、卡特彼勒,公司在海外市场的布局初见成效,不仅实现了品牌多样化,公司曲轴产品的应用领域也将从商用车、乘用车拓展至海外的工程机械等领域。境外高端客户的拓展凸显公司近几年“转型”、“升级”战略的实施初见成效。另一方面,公司在原有客户新产品开发方面也成效显著。宝马新品完成技术方案变更以及完善工序件加工;比亚迪多款新品已逐步量产;云内新品已在进行疲劳试验,预计下半年进入量产阶段;襄阳曲轴开发的两款曲轴新品已批量生产。
在离合器业务方面,公司在巩固原有离合器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同时,继续加大在国内高端客户中利用公司离合器产品的技术开发和高性价比的优势替代现有进口离合器产品的力度,在大马力离合器产品开发和市场应用的方面继续加大开发力度。集瑞联合重工大马力430L新品样件已交付,7月进行装机;陕重汽大马力车型国产替代进口项目已开发立项并完成送样工作;东风商用车大马力车型国产替代进口项目已小批量产,计划9月正式批量生产。另有东风华神430L新品5月份开始批量供货、三一专汽渣土车离合器已于已实现升级批量切换。
在齿轮业务方面,公司继续对现有产品进行结构优化,淘汰部分技术落后、生命周期短及盈利水平低的产品,从而提升齿轮产品的总体盈利水平。上半年,桂林齿轮公司推进等高齿产品切换,完成425、469系列13个产品的切换,开展轻卡产品开发工作,已完成260、295、386系列5个新产品开发工作。在市场开拓方面,借助于与陕西汉德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机会,上半年齿轮产品的在该客户市场份额同比提升48%。
在锻造业务方面,公司继成为沃尔沃、奔驰曲轴毛坯定点供应商后,锻造毛坯产品又获得上汽通用项目定点,成为该项目的供应商,在国际高端乘用车客户和产品的开发方面再次实现了突破。上半年,沃尔沃和奔驰曲轴毛坯产量同比增长,公司对外部客户销售占比加大,锻造产能将会进一步得到释放,从而做到锻件产品市场结构更加趋于合理;同时对产品生产工艺进行评估与优化,例如切边工艺改进提升、直线度提升减余量、防错差自定位模具等,取消和优化部分后处理工序,从而提高产品品质,降低生产成本,为未来锻件生产与销售以及提高综合盈利能力提供有力保障。
在螺栓业务方面,进一步加强产品结构的调整,加强U型螺栓产品的开发力度,降低供货风险大、产品附加值低的连杆螺栓产品的供货比例。上半年,公司高强度螺栓产品为陕汽商用车U栓新品完成2种型号小批产;对中国重汽U栓新品完成开发并交付样品;三一销轴新品进入批量生产;汉德车桥螺栓新品完成样件交付工作。
2、智能化制造战略计划稳步实施
公司上半年完成行业先进水平的宝马B48曲轴和日野J08E曲轴智能化生产线及福田康明斯13升曲轴智能化生产线方案设计并获得客户认可,生产线设备已签订采购合同,虽然欧美日设备供应商受到一定的疫情影响,但设备制造仍按计划推进。曲轴毛坯无序搬运技术成功应用于曲轴生产线,不需要缓存,完全满足自动化快速生产的需要。曲轴油孔孔口机器人抛光技术已完成试验室验证,下半年投入使用。锻造生产线自动化连线改造和齿轮多品种生产自动化在按计划推进中。随着公司近几年在智能制造方面的投入,公司产品的一致性大幅提升,从而为公司获得更多高端客户的认可奠定的坚实的基础。此外,随着智能制造在公司的应用场景不断提升,公司人均劳动生产率大幅提升,由2015年的53万元提升至2020年的88万元,提升比率达66%。
在全面推进5G应用方面,公司参加广西移动“新基建助力新经济新生态共创新生活——广西5G产业发展合作大会”,并作为桂林唯一一家省级示范项目单位与中国移动签定战略合作协议,开始全面推进5G在工业现场监控、质量追溯和智慧园区等领域的应用。
在工艺改进方面,组织各子公司持续开展工艺改善工作,如J08E磨削裂纹改善;4.5L曲轴清洁度合格率提升; 离合器冷冲模具毛刺改善(从动片实现不去毛刺);盖成形模压块寿命提升以及曲轴刀具寿命提升等方面均取得了良好效果。
3、合资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运行
除原有生产线的稳定运行外,合资公司已逐步形成了品牌优势、技术优势,业务拓展推进顺利。按照合资协议的约定,境内市场中的客户需求全部由合资公司完成生产销售。截至目前,合资公司以洽谈了多家国际知名大型发动机厂商,包括MTU、瓦锡兰、卡特彼勒等。在新生产线的组建方面,海勒内铣、Alfing中频、万川回火炉、涂油机全部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完成MTU曲轴装齿轮机定位及测量装置的改造,其他设备也将按计划陆续到位安装。在工艺改进方面,完成进口设备刀具国产化替代,船机Landis设备实现程序设计及产品调试工作自主化,充分利用进口高端设备加工产品的工艺验证过程,提高质量保障能力,降低了采购的成本及精度。在产品开发方面,MTU16新品完成疲劳试验,满足MTU试验要求;MTU20V新品完成样品交付并发往德国MTU进行验证;瓦锡兰6L新品于5月份完曲轴样品加工,并通过现场审核工作。在新市场开拓方面,完成了卡特彼勒、上海菱重、日本洋马等大曲轴产品图纸评审及报价工作。
4、福达锻造运营效率及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上半年,福达锻造加大力度对生产线进行工艺优化和智能化改造,加强产品节拍管理,建立模具专班的管理模式,制定了模具管理规范,对模具寿命进行监控,研究失效分析、优化模具造型设计,使得模具质量和寿命大幅提升,从而减少换模频率和时间,使各生产线的生产效率平均提高25%以上,在质量管理方面除了加强模具质量管理外,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对重点质量问题专项攻关,使整体废品损失率同比下降超过30%。
在管理提升方面,福达锻造加大力度推行MES制造执行系统的应用,该系统运行已初见成效,在生产、质量、设备、人员各环节运行过程中起到监控作用,从而避免效率和成本的浪费,公司综合绩效(OEE)实时呈现,时间效率、品质效率一览无余。该系统涵盖生产计划排产、生产调度、生产过程控制、设备维修维护、模具管理、设备加工分析、质量管理、生产物料等业务模块,对生产过程的人、机、料、法、环进行全面、实时管控,实现了生产现场的透明化、有序化、智能化的管理,整体提升制造管理水平。
5、建设绿色工厂阶段性目标已实现
2020年6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信厅公布了绿色制造示范(第三批)名单,其中桂林曲轴公司和桂林齿轮公司榜上有名。此次是继离合器分公司和重工锻造公司获得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绿色工厂”后,再次荣获自治区级“绿色工厂”。至此,公司的桂林厂区四家子(分公司)均通过“绿色工厂”审核。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减少原辅材料的使用,采用新型环保物品减少环境污染和“三废”排放,降低能耗,建立健全绿色发展管理体系,通过战略规划、责任制落实、绩效评价与考核等手段,提升全员绿色发展意识,努力将公司打造成行业绿色发展的标杆企业。
5、管理效率得到大幅度提高
2020年上半年,公司为强内功,在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工作效率提高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在流程管理方面,减少流程审批过程中不必要的节点,严格控制流程、制度优化完善,明确各节点工作时效,如在合同审批流程上,要求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所有审批手续,同时要求对合同内容进行事先沟通,对合同主要条款获得一致认同后方可提起流程;在绩效考核方面,对被考核人考核表的提交,评价等严格规定各环节时间要求,限时完成考核评价;在财务管理方面,对报表出具时间、报账时间进行严格规定,规定报账时间不超过7天。在生产管理方面,公司将信息化管理手段极大化运用于推行时间效率管理方面工作,公司采用SAP系统进行运行跟踪生产订单、质检周期、采购订单的及时性,强化订单关闭率的跟踪考核,使生产效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
6、资本市场再融资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公司于4月底向证监会提交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1亿元,用于实施“大型曲轴精密锻造生产线项目”,旨在落实公司产品升级战略,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一定程度缓解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锻件供应不足的瓶颈,强化与阿尔芬的协同效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本申请已于7月27日通过发审会审核并于8月中旬取得核准批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再融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将形成年产11,900根大中型曲轴锻件的生产能力,大幅提升公司对船舶、核电以及工程机械等领域所需大型曲轴锻件的配套能力,能够有效延伸公司的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助力公司开拓大型曲轴市场,积极推动公司向高端装备制造业进军。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第五项第44小项“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的内容。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发生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为: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详见2020年8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2020-050号公告。
具体调整数据见公司半年度报告第十章节第十六项“其他重要事项”中“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内容。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2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经于2020年8月8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福超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现场出席董事6名,廖抒华、李万峰、蒋红芸董事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公司全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5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3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经于2020年8月8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武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承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同意对外报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对外报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4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修订)》的规定,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55号文《关于核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2月向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848,92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7.21元,实际已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57.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01,742.2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月23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406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23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0,440.2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440.2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0,720.00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累计使用86,596.35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75,852.05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3,518.05万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10,744.30万元。
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15,145.8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4.50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81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协议存款的累计利息收入3,576.71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协议存款的利息收入为13.49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投资收益为1,450.89万元,其中本报告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为0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可用余额合计为20,237.9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633.87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用证保证金余额103.8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500.00万元。此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转入基本户金额0.27万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桂林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桂林分行”)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建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1 *1)以及交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3813000018010041944)。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襄阳福达东康曲轴有限公司分别与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银行”)、建行桂林分行、交行桂林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分别在桂林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0651766800093 *2)、建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3 *3、45050163660100000022 *4)、交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3813000018010042289)以及在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5010100100130720 *5)。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7年4月18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5010100100152234)。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7月27日,本公司与合资公司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桂林支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浦发银行桂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1020078801700000072)。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8月10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与桂林银行榕湖支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桂林银行榕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0651766800530、000651766800558、000651766800549)。因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业务重新划转的需要,上述资金账户划归桂林银行临桂支行进行管理,账户名及账户号码均未发生变动,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与桂林银行临桂支行和银河证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3月,公司与银河证券解除了持续督导关系,并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公司保荐机构的更换,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新与国泰君安证券、银行签订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1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1)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7年9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2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0651766800093)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9年11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3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3)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9年12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4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2)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9年12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5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5010100100130720)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9年11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中山南路支行开立了账号为453813000018010038813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由于该账户使用率不高,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9年11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手续。
此外,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用证保证金余额为103.8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5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转入基本户金额0.27万元。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5,852.05万元(不含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具体使用情况见附表1。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50亿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截至2018年4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50 亿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0亿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截至2019年6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35亿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7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
2020年7月10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2020年7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上半年公司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3月,公司将原计划投入“公司重型汽车离合器和乘用车离合器升级改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2,000.00 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 40 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公司将原计划投入“襄阳曲轴产品升级与智能化改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5,000.00 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 40 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17年11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未涉及新增项目,仅对原募投项目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情况:新增5,000根船用发动机曲轴项目金额由45,400.00万元调整为35,400.00万元;年产40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金额由7,000.00万元调整为17,000.00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8年6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对“新增5,000根船用发动机曲轴项目”进行调整:(1)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调整为公司与Maschinenfabrik Alfing Keβler GmbH共同出资在桂林市设立的合资公司“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2)项目总投资4,800万欧元,其中一期项目公司出资额为800万欧元,约为6,000万元人民币;(3)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从35,400.00万元调整为4,000万元,其中,公司以原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实物出资1,430万元,募集资金现金出资2,570万元;(4)项目名称变更为“大型曲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在该项目变更后,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1,400.00万元拟分别用于如下项目:①年产40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金额由17,000.00万元调整为20,500.00万元;②投资新建6K(6T)、6L、A15曲轴生产线产能提升技术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③投资新建商用车曲轴生产线产能提升技术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9,000万元;④投资新建乘用车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二期)使用募集资金13,900万元。此外,原募投项目“新增5,000根船用发动机曲轴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595.53万元,在调整为“大型曲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后,拟将原募投项目中的1,430万元固定资产转入合资公司,原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金额的差额部分1,165.53万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019年11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年产40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未涉及新增项目,仅对原募投项目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情况:乘用车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二期)金额由13,900.00万元调整为9,400.00万元;年产40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金额由20,500.00万元调整为25,000.00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2。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3:“桂林曲轴产品升级与智能化改造项目”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系当年实现利润总额与项目实施前一完整年度2015年度相比,2020年1-6月实现利润总额2,337.93万元,与2015年度利润总额50%相比,增加了1,284.37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原因主要系该项目本身为技改项目,技改前后产能保持不变,故受市场环境影响较大,以及近年来乘用车市场销量持续下滑,导致实现效益不及预期。虽然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但因实施升级改造带来了高端和高附加值产品的开发,使得锻造毛坯等产品的整体效益的提升。
注4: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襄阳曲轴产品升级与智能化改造项目”的项目总投资额为6,014.80万元,原拟投入募集资金6,000万元。2017年3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水平,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中5,000万元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该项目的后续投资将以自有资金完成。因此,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已完成,项目总投资尚未完工,暂未核算效益。
注5:“公司重型汽车离合器和乘用车离合器升级改造项目”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系当年实现利润总额与项目实施前一完整年度2015年度相比,2020年1-6月实现利润总额2,071.97万元,与2015年度利润总额50%相比,增加了399.76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原因主要系大马力离合器等高端产品的市场开发工作未达预期,以及近年来乘用车市场销量持续下滑导致乘用车产品的开发不及预期。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 2补充说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截止2020年6月30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产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