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659 公司简称:璞泰来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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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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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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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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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受2018年开始的补贴退坡影响持续调整走势,而欧洲市场则在碳排放法规约束和补贴不断加码的环境下保持需求的强势增长格局。新冠疫情爆发导致全球经济活动受到较大冲击,中国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及时有效,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受制于国际疫情持续蔓延,世界经济仍然面临较大的下行风险;中美关系恶化及全球经济下滑的背景下,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
根据中汽协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数据,1-6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39.7万辆和39.3万辆,同比分别下降36.5%和37.4%1
11中国汽车工业协会:《2020年6月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2020年7月,http://www.caam.org.cn/chn/3/cate_19/con_5231057.html。
,报告期,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在第一季度面临极大的下行压力,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自第二季度起已逐步企稳向好,但与去年同期仍存在一定差距。
2020年上半年,公司积极响应各地政府机构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指导方针,统筹推进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积极筹备并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最大程度地降低本次新冠疫情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8,763.71万元,同比下降13.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670.08万元,同比下降25.4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活动情况分析如下:
(一)负极材料及石墨化加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负极材料业务实现出货量22,226吨,同比增长6.02%,占同期中国人造石墨出货量的20.03%;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6,726.52万元,同比下降1.65%;石墨化加工业务(扣除内部销售)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877.99万元。
1、负极材料
(1)2020年上半年,我国动力电池装机容量同比下降42%,国内市场需求大幅下滑,另一方面,随着欧洲碳排放政策逐步深化,欧洲车企全面电动化战略进程加速,受益欧洲市场新能源汽车出货量的快速增长,公司海外客户的订单明显增加,有效对冲了国内客户需求的下滑;报告期内,公司负极材料出货量实现平稳增长,海外动力电池用负极材料出货量及出货占比继续提升。
(2)为更好地满足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客户对快充负极产品的需求,报告期公司加快自建炭化产能的投产进度,炭化工序自给比例显著提高。
(3)报告期国内动力电池需求严重低于预期,公司需要更长时间消化前期备货的高价原材料库存;相对于消费类负极材料产品,公司动力类负极材料产品的规模效应有待提高,毛利率整体较低;报告期动力电池用负极材料出货占比继续提升,客户降本提质的需求依然强烈,公司负极材料产品面临较大的毛利率压力。报告期公司负极材料事业部稳步提升各工序的配套产能和产出优率,提升库存和物流管理能力,积极推进原材料的国产化代替,通过严格执行各项内部挖潜和降本提质措施,克服了外部经营环境的严峻挑战,报告期公司负极材料产品毛利率保持了相对稳定。
(4)2020年下半年,预期锂离子电池市场景气将逐步回升,公司将重点推进IPO及可转债募投项目产能的逐步达产,充分利用公司负极材料全产业链配套的产能优势,积极满足下游锂离子电池客户市场的多元化需求;继续推进内蒙负极材料一体化产能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能源价格优势,降低物流及产品损耗,提高一体化的制造生产效率,实现产品成本的稳步下行;针对当前新能源汽车市场出现的结构性变化,公司将进一步加快高性价比负极材料产品的推广进度,逐步提升扩大公司负极材料产品市场份额,增强公司动力类负极产品的盈利能力。
2、石墨化加工
(1)2020年一季度,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山东及内蒙地区先后出台一系列抗疫防控措施,受此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兴丰及内蒙兴丰在采购、生产、销售环节均受到一定限制,随着国内疫情得到逐步控制,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兴丰及内蒙兴丰于一季度末实现全面复工复产。
(2)2020年第二季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兴丰及内蒙兴丰在复工复产后全力保障公司石墨化产能供应,作为国内具备生产设备、技术与规模等竞争优势的石墨化生产企业,内蒙兴丰充分利用内蒙古地区的能源、用工、政策优势快速组织恢复生产并贡献有效产能,有效提升公司负极材料石墨化自供比例、加快产品周转;公司加快各项技改提升装炉量和改造纯化工艺,进一步降低单位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的电耗,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产能稳步提升,公司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业务的盈利贡献有望稳步提高。
(二)膜类业务
2020年上半年,受下游国内动力电池客户排产量、出货量大幅下降影响,公司涂覆隔膜及加工出货量为21,931万㎡,同比下降8.41%,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174.20万元,同比降低16.93%;铝塑膜业务实现出货量253万㎡,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09.05万元,同比下降0.57%;纳米氧化铝业务实现出货量506吨,同比增长103.51%;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82.64万元,同比增长735.33%。
1、涂覆隔膜及加工
(1)作为国内最大的独立涂覆隔膜加工商,公司涂覆隔膜及加工出货量达到21,931万㎡,同期国内湿法隔膜出货量为73,700万㎡,公司涂覆隔膜及加工出货量占国内湿法隔膜出货量的29.76%,与去年同期保持稳定,主要系受疫情因素影响,下游国内动力电池客户订单需求下降,并自第二季度末起逐步回暖,截止目前,下游国内动力电池客户订单已逐步恢复;
(2)报告期内,国内订单需求量及产品价格存在下行趋势,公司涂覆隔膜及加工排产量亦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高安全性锂离子电池用功能涂层隔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逐步建成投产,公司为保障及时复工复产而进行的人员储备和设备折旧和维护费用等固定成本有所提升,进而导致报告期内公司涂覆隔膜及加工业务毛利率整体出现小幅下滑;随着下游国内动力电池客户订单需求持续恢复,公司涂覆隔膜及加工业务毛利率预期将得到改善;
(3)报告期公司继续完善客户及产品的多元化布局,油性涂覆技术得到多家客户的认可,高端消费电子客户市场取得积极进展,中小动力电池业务亦获得突破,公司未来可望形成高端消费电子、高端动力及中小动力的多元市场布局,客户及业务的稳定性可望逐步改善。
(4)为应对下游动力电池客户持续的量增价减的成本诉求,公司将持续推进浆料配方改进、设备效率提升等措施进行成本挖潜,通过“锂电池隔膜高速线研发项目”探索实施基膜涂覆一体化的生产技术革新,减少中间环节损耗、提高生产效率。
2、隔膜基膜及涂覆材料
公司是国内少数形成隔膜基膜、涂覆材料、涂覆隔膜加工和涂覆设备业务协同布局的企业,业务协同效应优势显著。2019年以来,公司隔膜基膜和纳米氧化铝材料的自供比例持续提高;受益三星SDI等国际客户订单需求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纳米氧化铝产品出货量同比增长103.51%;随着子公司溧阳极盾纳米氧化铝及勃姆石生产线建成投产,公司将积极拓展国内主流动力电池客户的配套需求,纳米氧化铝及勃姆石产品出货量有望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未来,公司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启动“年产249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募投项目,力争通过隔膜基膜产品的稳定自给,进一步促进公司涂覆隔膜产品的海外市场推广。
3、铝塑包装膜
2020年上半年,公司铝塑包装膜产品实现出货量253万㎡,同比持平。报告期内,公司铝塑包装膜在数码产品如充电宝、手持吸尘器等领域实现批量供应;与此同时,公司不断加快铝塑包装膜产品的推广渗透,在笔记本电脑、电动自行车等产品应用和批量供应。随着溧阳卓越制造工艺及产能的逐步完善,公司将积极进军高端消费及动力软包市场,下半年出货量可望得到明显改善。
(三)锂电设备业务
2020年上半年,在疫情期间,应下游客户要求和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在手订单交付进度出现一定程度的延迟,在疫情防控形势向好后,下游动力电池客户又集中启动招投标及订单交付工作,对公司锂电设备业务的带来机遇同时也形成了集中交付的压力。2020年上半年,公司锂电设备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715.56万元(扣除内部销售),同比下降45.96%;考虑公司锂电设备业务实现的对内销售金额,公司锂电设备主营业务实现收入24,295.91万元,同比下降11.27%。
(1)报告期内,在下游客户因疫情原因延迟交付进度的情况下,江苏中关村嘉拓加快推进内部隔膜涂覆设备的组织生产,有序保障了公司涂覆隔膜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锂电设备业务与涂覆加工业务协同效应优势充分展现;随着动力电池客户密集启动订单交付工作,下半年公司锂电设备业务将进入集中出货和订单交付阶段;
(2)报告期内,江苏中关村嘉拓设备平台启动新产品发展战略,在原有涂布、分切等产品基础上,通过吸收整合专业技术团队、设立前瞻技术研究院等多种方式,加快构建公司前中后段锂电设备产品体系的设计、研发,部分新产品如卷绕机、叠片机、注液机、化成等设备的开发、推广工作进展良好,致力于为下游锂离子电池客户提供更全面的自动化工艺技术服务;
(3)应对公司锂电自动化工艺设备发展战略的升级与挑战,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智能制造、锂电自动化工艺设备关键人才的引进与合作,加大对各种新的工艺设备的开发投入,持续扩大制造、关键零部件产能、配套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的投入;另一方面,下游动力电池客户对产品技术指标的要求不断提高,降本增效压力持续加大,付款信用持续恶化,给国内锂电自动化设备业务的技术升级带来严峻压力。尽管国内锂电自动化工艺设备国产化替代优势明显,但与日韩、欧美等先进制造国家在智能制造领域仍存相当差距,公司希望通过与国内优质客户良性的技术合作与服务,共同提升中国锂电智能制造工艺技术的全球竞争力。
(4)随着以宁德时代等为代表的下游主要动力电池厂商纷纷完成融资计划,预计将正式启动实施扩产计划,公司在原有涂布、分切设备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注液、卷绕、叠片、化成等新产品的市场推广与销售工作。2020年下半年起,公司锂电设备业务订单承接量有望实现稳定增长。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 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详细内容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中“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说明。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0-100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璞泰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诉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均严格按照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之情形,也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0-101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璞泰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芳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诉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均严格按照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之情形,也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三、报备文件
1、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0-102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23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70.2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5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300.89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4,470.32万元(不含税)后,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户(账号为:100055701230010007)人民币79,932.87万元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号为:1100084655000002)人民币20,897.70万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11.94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9,918.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10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4956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18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87,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31日)收市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有限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87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000.00万元。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人民币450万元,其他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96.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捌亿陆仟肆佰伍拾叁万肆仟元整(86,453.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月8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53494_B01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66,935.31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5,890.84万元。
2020年1-6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114.34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1,946.57万元(含本年利息净收入108.48万元,理财投资收益61.59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1-6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2,564.08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4,421.51万元(含本年利息净收入288.83万元,理财投资收益243.3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力和义务。该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开立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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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开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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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账户余额包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241.53万元人民币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出具专项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55,000万元,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基金、信托产品、资产计划等);在不影响IPO募投项目和可转债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主营业务发展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IPO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投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上述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存量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应协议并组织实施。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39,500万元,其中使用IPO募集资金余额为6,000万元,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为33,500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基于长期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12月19日分别召开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增加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年产2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能扩建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江苏中关村嘉拓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作为“涂布设备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的实施地点均为江苏省溧阳市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区内。上述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和投资内容均保持不变,亦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项目面临的风险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提示的募投项目风险相同。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方案一致,公司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IPO募集资金)
2020年1-6月
编制单位: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可转债募集资金)
2020年1-6月
编制单位: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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