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2020-067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否决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8月17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8月 17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号会议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路2000号)。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思龙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1人,代表股份289,683,0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90%。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32,500,30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1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9,642,9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3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0,040,1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28%。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289,682,2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7%;反对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499,5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976%;反对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289,682,2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7%;反对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499,5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976%;反对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20-068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子公司良信电器(海盐)有限公司于近日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41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1项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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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专利的专利权人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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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专利的专利权人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良信电器(海盐)有限公司。
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我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发挥我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20-069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副总裁邵彦奇先生、副总裁李生爱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收到公司董事邵彦奇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李生爱先生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邵彦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929,3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7%),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9%)。李生爱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35,3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7%)。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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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邵彦奇持有的股份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32,3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
李生爱持有的股份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8,8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邵彦奇先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括2014年度至2019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股权激励获授股份; 李生爱先生:股权激励获授股份,二级市场买入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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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邵彦奇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邵彦奇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的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李生爱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的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邵彦奇先生、李生爱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邵彦奇先生、李生爱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邵彦奇先生、李生爱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邵彦奇先生、李生爱先生减持公司股份属于其个人行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邵彦奇先生、李生爱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邵彦奇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李生爱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