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ST生物 公告编号:2020-045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4),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需增加“9:15-9:25”时段,具体涉及以下两部分:
一、更正前内容:
1、“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3日9:15-15:00。”
2、“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二、更正后内容
1、“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3日9:15-15:00。”
2、“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除上述需要更正的事项外,原股东大会通知中其他事项不变。更正后的公告全文附后,请参阅。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7日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3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3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13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提案1:关于公司整体搬迁暨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的提案
提案2: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提案
提案3:关于向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提案4:关于出资参与设立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以上提案1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提案3、提案4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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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和证券账户卡;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请于2020年9月1日17:00前,将签妥的《授权委托书》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查(会场正式报到时出具相关原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1日(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13楼,邮编:410015;
4、会议联系方式:陈勇(电话:0731-85196775;传真:0731-85196144;电子邮箱:chenyong@nhbiogroup.com);
5、会议费用:食宿交通费等由股东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7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04”,投票简称为“南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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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