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700 公司简称:宁水集团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强化以技术为核心驱动力的发展思路,专注于供水领域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与应用,围绕战略发展规划开展工作:
1、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实现业务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承受住了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压力,紧密围绕客户需求,攻坚克难开拓市场。在销售团队的努力下,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6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实现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通过不断加强市场研究和竞争分析,优化并执行营销管理、考核激励机制,公司在巩固市场份额与新客户拓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销售渠道进一步下沉。NB-IoT智能水表规模商用在黑龙江省、吉林省、湖北省、湖南省等所辖县市新区域实现破冰。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水表实现销售收入34,681万元,同比增长38%,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3%。
2、持续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确保如期落地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技术服务网点在全国范围内铺开建设,同时已布局的15个技术服务网点已逐渐开始投入使用,借此不断加强客户与公司的直接沟通对接与技术交流,打破信息孤岛,实现开放共享,创建快速响应机制,提升服务支撑能力。
5月,公司已正式开工投建新厂区建设项目,推进新增“年产 405 万台智能水表扩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落地。预计该募投项目2年后达产,公司智能表生产能力和产品品质将得到质的飞跃。
3、积极探索创新机制,促进技术研发实力提升
(1)优化管理运行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水表研究院开展机构改革调整,从产品管理、技术研究、管理支撑三条线维度,将整个研究院职能科室重新划分为4个产品管理室、4个专业技术室和2个技术支撑室。随着研究院管理架构的深入优化,为公司接下来进一步基于用户诉求展开分析、全面对接市场需求、确立研发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建立“短期+长远”目标结合机制
公司在满足现有产品设计研发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新技术、产品研发的长期规划。根据行业发展趋势与市场发展走向,公司秉持“水表研究院+技术预研部”错位发展的技术创新理念。
为积极做好下一代产品与技术调研、研发、试点应用等工作,报告期内,技术预研部引进大批具备行业学科背景的技术应用型人才,顺利组建6个成熟的项目团队,围绕水务智能终端产品研发、水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供水核心业务解决方案等方面开展技术创新工作,致力于为供水企业解决核心业务问题。
(3)深化产学研合作机制
公司除通过自有研发部门进行技术研发,同时积极开展与院校及科研院所合作研发的模式,保证公司研发水平的持续提升。2020年4月,公司与浙江大学合作的国家重点基金项目“面向城市供水系统安全的大数据分析及云服务理论与方法研究”顺利通过结题验收。项目充分探讨论证管网漏渗评估及先进漏渗检测与定位技术,积极探索智慧供水新模式。此外,公司已与同济大学环境学院、宁波大学信息学院、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开展战略合作,共同组建联合实验室并着力于关键核心项目研发。目前已组建两个联合实验室:“水务新技术实验室”、“水务感知实验室”。报告期内,公司率先提出“智能水表3.0”概念,顺利启动“基于智能水表 3.0 安装节点与数据采集的管网水力与水质建模及工程化应用研究”等课题研究工作,取得行业新突破。
4、重视过程监控管理,提升产品质量
为促进质量管理的全面提升,公司着力加强产品过程监控,通过进一步扩大检测范围、不断提升自检能力、深化检测设备应用等途径加强产品可靠性的验证,争取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做到精准、全面。
6月初,公司顺利获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专项计量授权证书》,成为全国首家民用水表强制检定“二检合一”改革试点企业。这充分体现了公司在质量与管理上取得了一定成效,能够及时抓住机遇,快速响应国家利好政策,同时证明公司产品质量可靠过关,未来公司将有效利用这些资源缩短交货周期,降低经营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
5、优化供应链体系,提升生产效能
为缓解公司产能紧张问题,公司生产系统通过积极调整和升级现有生产布局、引进自动化设备等方式来挖掘产能求突破;对生产线主要干部实施轮岗制度,培养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同时扩充生产部团队,加强生产调度管理,提升运营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供应链体系建设,重新梳理供应商类别、严格审核把关,有选择性地、重点拓展优秀供应商,在满足研发、生产的物料供应需求的同时有效降低公司采购成本。
6、夯实干部队伍建设,深化“责任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提高工作协同性、执行力与工作效能,公司积极推进人力资源创新举措。报告期内,公司推进绩效管理机制改革,首次将公司高层纳入考核体系,并全面变更中层考核体系,全体中高层干部均签订了相应的绩效合同。通过此项革新举措,进一步加强了中高层管理人员干部队伍建设,能够全面、客观地考评干部队伍的工作质效,充分调动干部队伍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激发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
7、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紧密对接资本市场
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与投资者保持密切联系、高效沟通,并多次前往异地与机构投资者展开面对面交流,充分、直观地展现了企业良好的精神面貌,树立健康优秀的上市公司形象,获得众多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2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琳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及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0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0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44)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内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事项,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为符合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通过并实施后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现有《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定于2020年9月3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筹办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3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0年8月7日以通讯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琪先生召集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及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认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严格按照《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0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0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44)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内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为符合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通过并实施后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现有《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5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水集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09万股,每股发行价16.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006.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39.1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67.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月16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2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已就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 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五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届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其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年8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8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2020-041)。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该账户所产生的利息56,259.19元已划转至公司基本户。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558.71万元(包含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596.6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535.61万元。
四、 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该笔闲置募集资金将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五、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分别经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合法,符合监管要求。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宁水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1、宁水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3、宁水集团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宁水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期归还,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80,000,000元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6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改原因如下:
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根据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转增46,902,000股。
目前,公司已完成了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总股本由156,340,000股增加至203,242,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156,340,000元增加至203,242,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
具体修改条款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在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7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变更原因及内容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新收入准则,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 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 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将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未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包括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在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2020年期初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具体调整情况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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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8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江北区荪湖路666号富邦荪湖山庄 灵峰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3日
至2020年9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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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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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9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登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洪兴路355号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参会人员需于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
(二)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倩迪
联系电话:0574-88195854
传真:0574-87376630
电子邮箱:zqb@chinawatermeter.com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洪兴路355号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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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9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19日(星期三)下午15:15-16:15
● 会议召开地点: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ir)或者同花顺App端入口(同花顺app首页—更多—特色服务—路演平台)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经营业绩等情况,公司将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0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管理层将与参会投资者进行在线交流,同时广泛听取各位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19日(星期三)下午15:15-16:15
会议召开地点: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ir)或者同花顺App端入口(同花顺app首页—更多—特色服务—路演平台)
三、参加人员
公司总经理王宗辉先生、财务总监徐大卫先生、董事会秘书马溯嵘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0年8月19日(星期三)下午15:15-16:15通过互联网注册并登陆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ir)或者同花顺App端入口(同花顺app首页—更多—特色服务—路演平台),以网络互动形式参加本次说明会,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2、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8195854
联系邮箱:zqb@chinawatermeter.com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4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5号”文核准,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0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6.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006.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39.1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67.5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月16日全部到账,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实际投入募集资金13,426,055.25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135,587,146.1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475,356,142.06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和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于2019年1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20年6月10日与国元证券、宁波兴远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柏支行签订了《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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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901110029200028190)的募集资金已经按照相关规定支取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不再使用,并已办理了注销手续。公司和国元证券及上述银行就募集资金专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5,966,026.59元。置换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56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8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0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20年3月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尚未赎回的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35,0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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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尚在建设中,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1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中的“年产405万台智能水表扩产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增加兴远仪表为募投项目“年产405万台智能水表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延长募投项目“年产405万台智能水表扩产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且不存在对外转让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上半年,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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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该账户所产生的利息56,259.19元已划转至公司基本户。